對市政協十三屆二次會議第48號提案的答復
衡財提復〔2023〕1號(B類)
肖新平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將原鄉鎮企業局辦公房用地改為公共綠地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根據《關于印發〈衡陽市清查處置閑置國有資產資源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衡政辦函〔2022〕17號)《衡陽市清查處置行政事業性閑置國有資產工作指導意見》(衡財資〔2022〕233號)文件要求,涉及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等重大資產的處置事項,需報市政府審批后方可進行處置。
根據全市統一部署安排,市財政局已將原鄉鎮企業局辦公房用地納入全市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資產處置范圍,并經市人民政府2023年第二次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
下階段,市政府將對審定后的資產開展資產評估、土地變性、產權變更、租賃經營管理主體改變等手續的辦理,通過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進行市場化交易,邀請市屬國有企業參與競爭收購。
感謝您對財政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衡陽市財政局
2023年8月14日
責任領導:鄧小年承辦人:廖璐莎
聯系電話:0734-8867699
抄送:市政府辦(2),市政協提案委(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