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衡陽市水利局部門預算和
“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目 錄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七、名詞解釋
第二部分2020年部門預算表
1、部門收支總表
2、部門收入總表
3、部門支出總表
4、財政撥款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部門預算經濟科目)
7、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政府預算經濟科目)
8、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9、公共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表注:
以上部門預算報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門無相關收支情況。
第一部分 2020年部門預算說明
一、部門基本概況
(一)職能職責。
1、負責保障全市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和利用,擬訂全市水利戰略規劃和政策;組織編制市級確定的重要江河流域綜合、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按規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設有關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編制市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建議,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市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市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并組織實施。
2、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市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并監督實施,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負責全市流域、區域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水資源論證、防洪評估論證制度,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3、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擬訂江河水功能區劃并監督實施,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建議,負責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核工作,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
4、負責全市水能資源開發利用的統一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水能資源開發利用規劃并監督實施,開展水能資源普查和調查評價,負責全市水能資源開發利用權有償取得工作。
5、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編制全市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6、負責防治水旱災害,承擔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揮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對全市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編制全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7、負責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并定期公告,負責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指導開發建設項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實施。負責水土保持規費征收制度的實施。
8、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負責指導全市農田水利、水電工程、四水堤防、病險水庫、水閘的建設管理工作;承擔水利統計工作。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水電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工作。
9、指導市水利行業的國有資產監管工作,承擔全市水利資金和局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水利經濟和水利風景區建設與管理工作。
10、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仲裁跨縣(市)區際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管。
11、指導全市水利隊伍建設,負責水利生產有關的職業技能鑒定;負責干部教育、培訓工作。開展水利科技工作,組織實施全市水利科學技術發展規劃;組織全市水利行業教育培訓;承辦水利科學研究與技術推廣應用工作,歸口管理全市水利科技項目的立項工作,負責科技成果的鑒定、申報與評獎工作;指導、承辦全市水利系統專業技術干部的職稱評聘和繼續培訓工作。
12、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指導和監督實施水利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范,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的監督。
13、指導全市水利信息化工作。組織貫徹落實有關信息化建設的方針、政策;負責信息化專業技術培訓。
14、負責市城區防洪工程規劃的編制、修訂工作;負責城區防洪工程建設的管理工作。
15、負責擬定全市河道管理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組織指導江河、水庫及河口、灘涂的治理和開發。負責河道管理工作,負責縣市區河道管理區域范圍內湘江一級、二級支流涉河工程建設項目的審查報批,負責城區河道管理范圍內開發建設項目的行政許可,河道采砂監督管理(含行政執法、行政許可),負責全市河道管理區域范圍內涉河案件的查處。
16、協調河道保潔工作;提出本行政區域內河道保潔責任區劃分方案并負責編制河道保潔實施方案,負責對保潔工作進行指導。
17、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我局屬市一級預算單位。2020年部門預算編報范圍包括局機關及所屬二級預算單位(市城市防洪管理處、市水行政執法監察支隊、市河湖與水資源中心、市水利電力規劃設計院),在職人員213人,退休人員138人。
根據上述職責,市水利局機關設11個內設機構:辦公室、規劃計劃科、組織人事科教科、財務科、水資源科(市節約用水辦公室)、河湖管理和河長制工作科、水利建設和農村水利水電科、運行管理和安全監督科、水土保持和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服務科)、水庫移民科、水旱災害防御科。機關黨委按有關規定設置。
財政統發全額撥款事業單位3個,即市水旱災害防御事務中心(副處級),市庫區移民事務中心(副處級),市農村水利水電事務中心(正科級);以上3個單位財務放入局機關賬戶統一管理。局屬財政撥款的單位有4個,即市城市防洪管理處、市水行政執法監察支隊、市河湖與水資源中心、市水利水電規劃設計院。差額撥款的事業單位1個,即市水利物資管理站。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本部門預算為匯總預算,納入編制范圍的預算單位包括:
1、衡陽市水利局機關(本級)
2、衡陽市城市防洪管理處
3、衡陽市水行政執法監察支隊
4、衡陽市河湖與水資源管理中心
5、衡陽市水利水電規劃設計院
三、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上級主管部門(單位)補助收入、上級財政補助收入、其他收入等單位資金。2020年本部門收入預算6668.96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4917.8萬元,上級主管部門(單位)補助收入88.66萬元、上級財政補助收入733.82萬元、其他收入928.68萬元,收入較去年(2019年為6666.2萬元)增加2.76萬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預算撥款預算增加。
(二)支出預算:2020年本部門支出預算6668.96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80.29萬元,衛生健康支出365.19萬元,農林水支出5759.0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64.47萬元。支出較去年(2019年為6666.2萬元)增加2.76萬元,主要是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增加,但項目支出較去年縮減。
四、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
2020年本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4917.8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30.27萬元,占4.7%;衛生健康支出263.32萬元,占5.3%;農林水支出4267.1萬元,占86.8%;住房保障支出157.11萬元,占3.2%。具體安排情況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本部門基本支出預算3340.6萬元,主要是為保障部門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等公用經費。
(二)項目支出:2020年本部門項目支出預算1577.2 萬元,主要是部門為完成水利行政工作任務或水利事業發展目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有關水利事業發展專項、專項業務費、基本建設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水利)支出57萬元,主要用于農田水利項目前期管理、水庫移民工作;水利行業業務管理支出175萬元,主要用于農村水利質量安全監管、農村水利站業務工作、水利建管站水利設施管理相關工作、水利工程質量監督工作;水利工程運行與維護支出137.5萬元,主要用于城區防洪工程規劃的編制、修訂、城區防洪工程建設的管理等方面;水利執法監督支出217.7萬元,主要用于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仲裁水事糾紛、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等方面;水土保持(水利)支出260萬元,主要用于擬訂水土保持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并定期公告,負責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水資源節約管理與保護支出500萬元,主要用于水資源保護工作、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擬訂江河水功能區劃并監督實施,核定水域納污能力,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核工作等方面;防汛支出85萬元,主要用于防汛抗旱指揮工作、水利防災減災體系建設等方面;其他水利支出40萬元,主要用于落實水庫移民政策工作和市城區河段閑置挖沙船集中停泊區管理站辦公及運轉等方面;其他農林水支出105萬元,主要用于河長制工作、水利項目建設、管理及質量抽測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
本部門無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0年水利局機關(本級)、市城市防洪管理處、市水行政執法監察支隊、市河湖與水資源管理中心、市水利水電規劃設計院5家行政事業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1545.68萬元,比上年度預算增加39.36萬元(2019年為1506.32萬元),上升2.6%。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經費、業務性商品和服務支出較去年有所增加。
(二)"三公"經費預算: 2020年水利局機關(本級)、市城市防洪管理處、市水行政執法監察支隊、市河湖與水資源管理中心、市水利水電規劃設計院5家行政事業單位的"三公"經費預算數176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105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71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 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71萬元),因公出國(境)費 0萬元。2020年"三公"經費預算數176萬元,比上年172萬元增加4萬元(原市移民開發局并入),上升2.3%。其中:公務接待費105萬元,與去年持平;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71萬元,比上年67萬元增加4萬元(原市移民開發局并入),上升5.9%,我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厲行節約的各項要求,進一步規范公務用車經費開支,嚴格控制三公"經費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況:2020年部門會議費預算12.21萬元,其中:擬召開全市安全渡汛工作會議2次,共計人數120人,經費預算2.4萬元;全市農村水利工作會議2次,人數90人,經費預算1.7萬元;全市河長制工作會議3次,人數150人,經費預算2.9萬元;全市水利安全生產工作會議1次,人數65人,經費預算1.21萬元;全市水利建設工作會議2次,人數100人,經費預算2萬元;全市人全市財務工作會議1次,共計人數50人,經費預算1萬元;全市人事工作會議1次,共計人數50人,經費預算1萬元。2020年部門培訓費預算8.45萬元,其中:擬開展全市水旱災害防御搶險技術培訓1次,共計人數50人,經費預算2萬元;擬開展全市小型水庫巡查管護人員培訓1次,共計人數60人,經費預算2.05萬元;擬開展全市河長制縣級工作人員培訓1次,共計人數40人,經費預算1.6萬元;擬開展全市取水工程核查登記宣傳培訓1次,共計人數40人,經費預算1.6萬元;擬開展財政資金績效評價培訓1次,共計人數30人,經費預算1.2萬元。
(四)政府采購預算:2020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397.21萬元,其中:貨物類采購預算256.71萬元(辦公設備購置費148.21萬元,其他交換設備及計算機67.6萬元,辦公耗材及其他40.9萬元);工程類采購預算275萬元(修繕、防水等工程275萬元);服務類采購預算865.5萬元(培訓、會議、中介及其他服務715.5萬元,公車維護、保險、維修、加油服務150萬元)。
(五)國有資產占用使用及新增資產配置情況: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辦公及業務用房4797平方米;車輛1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1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套。
(六)預算績效目標說明:本部門整體支出和項目支出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納入2020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的金額為6668.96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091.76萬元,項目支出1577.2萬元,具體績效目標詳見報表。
七、名詞解釋
1、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各部門的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資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2、“三公”經費:納入省(市/縣)財政預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用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因公出國(境)費。其中,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以及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支出;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0年部門預算表(見附件1)
附件1:2020年衡陽市水利局部門預算公開表
衡陽市水利局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