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 陽 市 財 政 局
衡 陽 市 民 政 局
衡財社指[2014]75號
衡陽市財政局 衡陽市民政局關于下達
困難群眾價格臨時補貼省級補助資金的通知
財政局、民政局:
根據《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民政廳關于下達困難群眾價格臨時補貼省級補助資金的通知》(湘財社指[2014]10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下達你區困難群眾價格臨時補貼補助資金 萬元,其中:城市低保補貼 萬元;農村低保補貼 萬元;農村五保補貼 萬元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3年8月至12月,我市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平均漲幅連續5個月超過3%。為應對物價上漲對困難群眾基本生活造成的影響,各區要按照《湖南省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實施指導意見》(湘價綜[2011]90號)規定,啟動物價上漲聯動機制,對低收入群體發放價格臨時補貼。價格臨時補貼發放范圍、標準和期限由區人民政府,按照保障低收入群體生活不因物價上漲而降低原則,根據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情況,結合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財力狀況確定。
二、此次下達資金為省級財政對各地發放價格臨時補貼的補助資金。省財政補助范圍為城鄉低保、五保對象,補助標準為每人100元。各區要將省級補助資金和地方安排統籌考慮,保障價格臨時補貼按規定及時發放到位。
三、此次下達資金中,城市低保對象價格臨時補貼補助資金請列入2014年政府支出分類科目第2081202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臨時補助”;農村低保對象價格臨時補貼補助資金列入第2081702項“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臨時補助”;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價格臨時補貼補助資金列入第2081801項“農村五保供養”,(經濟分類科目均列入第303類“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
四、各區財政、民政部門要高度重視,迅速向政府報告,協調相關部門抓緊組織實施,及時將補貼資金發放到補貼對象手中,并切實加強資金的使用管理,確保資金專款專用。
附件:困難群眾價格臨時補貼補助資金分配表(總表不發區)
衡陽市財政局 衡陽市民政局
信息公開選項:依申請公開
衡陽市財政局辦公室
附件:
困難群眾價格臨時補貼省級補助資金分配明細表
單位 | 合 計(萬元) | 城市低保 | 農村低保 | 農村五保 | 備注 | |||
保障人數(人) | 分配數(萬元) | 保障人數(人) | 分配數(萬元) | 保障人數(人) | 分配數(萬元) | |||
合計 | 711.3 | 54850 | 548.5 | 14910 | 149.1 | 1370 | 13.7 | |
南岳區 | 27.21 | 1038 | 10.38 | 1448 | 14.48 | 235 | 2.35 | |
珠暉區 | 189.43 | 14497 | 144.97 | 4113 | 41.13 | 333 | 3.33 | |
石鼓區 | 176.27 | 13475 | 134.75 | 3903 | 39.03 | 249 | 2.49 | |
雁峰區 | 149.61 | 12900 | 129 | 1801 | 18.01 | 260 | 2.6 | |
蒸湘區 | 128.26 | 9902 | 99.02 | 2705 | 27.05 | 219 | 2.19 | |
開發區 | 26.44 | 2414 | 24.14 | 200 | 2 | 30 | 0.3 | |
白沙工業園 | 14.08 | 624 | 6.24 | 740 | 7.4 | 44 | 0.44 | |
說明:困難群眾價格臨時補貼按100元/人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