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衡陽市紀律檢查委員會(以下簡稱市紀委)機關與衡陽市監察局合署辦公,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紀委、省監察廳的雙重領導下進行工作,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政府行政監察兩項職能,對市委、市政府負責。
中共衡陽市紀律檢查委員會的主要職能: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中紀委、省委、省紀委和市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黨紀檢查的指示決定,領導全市和中央、省在衡單位黨的紀律檢查工作。
(二)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重要規章制度,協助市委整頓黨風、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監督縣處級黨員領導干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以及思想作風等方面的情況。
(三)負責對黨員進行紀律的教育,作出關于維護黨紀的決定。
(四)負責檢查并處理全市各級黨的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黨紀和國家法律、法令的重要或復雜的案件,按照管理權限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保護黨員的民主權利和合法權益。
(五)協助市委組織、協調、指導各執法、執紀、監督部門開展反腐敗斗爭。
(六)調查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遵紀守法情況,研究黨風黨紀問題,建立健全黨內法規、制度。
(七)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商同市委組織部對縣市區紀委和市直處級單位紀檢組領導干部進行考察、調整和任免。指導各級紀檢監察干部業務培訓。
(八)承辦市委和上級紀委授權或交辦的其他事項。
衡陽市監察局的主要職能: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條例》的規定,行政監察方面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國務院、監察部、省政府、省監察廳和市政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的指示,領導全市和指導中央、省在衡單位的行政監察工作。
(二)按照分級管理原則,監督檢查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及其國家公務員;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門任命的其他人員縣市區人民政府及其領導人員;市屬企事業單位及其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領導干部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決定、命令的情況。
(三)調查監察對象遵紀守法情況,查處監察對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決定、命令的情況以及違法違紀行為,審理決定或建議對其撤銷行政處分。
(四)受理個人和單位對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受理監察對象不服行政處分的申訴,保護監察對象的正當權利和合法權益。
(五)研究政風政紀中帶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制定地方性行政監察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六)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配合縣市區黨委和市直有關部門黨委(黨組)對縣市區監察局和市直縣處級單位監察室領導干部進行考察、調整、任免和培訓。
(七)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監察廳授權或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