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之規定,我支隊擬對ANDREW MARK BEST及其隨行家屬簽證證件宣布作廢,詳細信息如下:
ANDREW MARK BEST,男,美國籍,1987年03月19日出生,持有湖南衡陽簽發的103890017號工作類居留許可,有效期至2026年05月05日。
EMMA PEARL BEST,女,美國籍,1990年10月30日出生,持有湖南衡陽簽發的103890024號私人事務類居留許可,有效期至2026年05月05日。
LUCY PEARL BEST,女,美國籍,2024年05月06日出生,持有湖南衡陽簽發的103890023號私人事務類居留許可,有效期至2026年05月05日。
上述簽證證件宣布作廢原因:未按規定申報居留事由變更,作廢時間自公告7日后起算。
衡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