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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涉企行政檢查事項清單 |
| 序號 | 檢查事項 | 檢查主體 | 實施依據 | 承辦機構 | 檢查對象 | 檢查內容 | 檢查方式 | 檢查頻次 | 備注 |
| 1 | 對違反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行為的執法監督檢查 | 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五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實施勞動保障監察,有權采取下列調查、檢查措施:
(一)進入用人單位的勞動場所進行檢查;
(二)就調查、檢查事項詢問有關人員;
(三)要求用人單位提供與調查、檢查事項相關的文件資料,并作出解釋和說明,必要時可以發出調查詢問書;
(四)采取記錄、錄音、錄像、照相或者復制等方式收集有關情況和資料;
(五)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對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進行審計;
(六)法律、法規規定可以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采取的其他調查、檢查措施。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可以當場處理的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有權當場予以糾正。 | 局農民工工作和勞動監察科 | 用人單位 |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一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下列事項實施勞動保障監察:
(一)用人單位制定內部勞動保障規章制度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用人單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七)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八)職業介紹機構、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機構遵守國家有關職業介紹、職業技能培訓和職業技能考核鑒定的規定的情況;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保障監察事項。 | 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相結合 | 按本單位每年3月底前報請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備案審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執行 | 涉企行政檢查以屬地管轄為原則,有重大影響或者跨縣級區域的,由市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有重大影響或者跨市級區域的,由省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 |
| 2 | 對用人單位集體合同、專項集體合同簽訂、履行情況的行政檢查 | 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五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實施監督檢查時,有權查閱與勞動合同、集體合同有關的材料,有權對勞動場所進行實地檢查,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應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材料。
2.《集體合同規定》(勞動保障部令第22號)第七條:縣級以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用人單位與本單位職工開展集體協商、簽訂、履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并負責審查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
3.《湖南省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湖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2012年5月1日施行)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
第四十六條:企業違反本條例規定,因職工方協商代表履行職責解除其勞動合同的,由有管轄權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責令企業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并補發勞動合同解除期間應得的勞動報酬;職工方協商代表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無法繼續履行的,由有管轄權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責令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支付賠償金。
企業違反本條例規定,扣發、降低職工方協商代表的工資、福利的,由有管轄權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支付扣發、降低部分的工資、福利;企業逾期不支付的,責令企業按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企業方違反本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由有管轄權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以書面形式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可以將其記入企業勞動保障守法誠信檔案,檔案納入政務公開的范圍,對其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理。
職工方違反本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由有管轄權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主管部門以書面形式責令改正。 | 局勞動關系科、局農民工工作和勞動監察科 | 用人單位 | 1.勞動合同、集體合同有關的材料。
2.用人單位與本單位職工開展集體協商、簽訂、履行集體合同的情況。
3.審查集體合同或專項集體合同。 | 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相結合 | 按本單位每年3月底前報請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備案審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執行 | 涉企行政檢查以屬地管轄為原則,有重大影響或者跨縣級區域的,由市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有重大影響或者跨市級區域的,由省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 |
| 3 | 對用人單位實施勞動合同制度情況的行政檢查 | 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三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勞動合同制度實施的監督管理。第七十四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下列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一)用人單位制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及其執行的情況;(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三)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遵守勞務派遣有關規定的情況;(四)用人單位遵守國家關于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五)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六)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監察事項。第七十五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實施監督檢查時,有權查閱與勞動合同、集體合同有關的材料,有權對勞動場所進行實地檢查,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應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材料。 | 局勞動關系科、局農民工工作和勞動監察科 | 用人單位 | 1.用人單位制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及其執行的情況。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3.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遵守勞務派遣有關規定的情況。
4.用人單位遵守國家關于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5.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6.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監察事項。 | 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相結合 | 按本單位每年3月底前報請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備案審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執行 | 涉企行政檢查以屬地管轄為原則,有重大影響或者跨縣級區域的,由市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有重大影響或者跨市級區域的,由省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 |
| 4 | 對國有企業工資內外收入情況的行政檢查 | 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1.《國有企業工資內外收入監督管理規定》(人社部發〔2022〕57號)第四條: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財政、國資監管等部門負責對國有企業工資內外收入情況實施監督檢查等監督管理工作,及時查處工資分配違規行為。
2.《國務院關于改革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的意見》(國發〔2018〕16號)(十六):健全國有企業工資內外收入監督檢查制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財政、國資監管等部門,定期對國有企業執行國家工資收入分配政策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及時查處違規發放工資、濫發工資外收入等行為。加強與出資人監管和審計、稅務、紀檢監察、巡視等監督的協同,建立工作會商和資源共享機制,提高監督效能,形成監督合力。
3.《湖南省國有企業工資內外收入監督檢查辦法》(湘人社發〔2019〕25號)第四條:按照企業國有資產產權隸屬關系,監督檢查實行分級負責制,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財政、國資監管等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所屬國有企業工資內外收入的監督檢查工作。
4.《關于改革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的實施意見》(湘政發〔2018〕32號)第七章第5條:健全國有企業工資內外收入監督檢查制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財政、國資監管等部門定期對國有企業執行國家工資收入分配政策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及時查處濫發工資外收入等行為。
5.《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國務院國資委關于國有企業工資內外收入監督管理規定的通知》(湘人社發〔2023〕16號)。 | 局勞動關系科 | 國有企業 | 國有企業執行國家工資收入分配政策情況,查處濫發工資外收入等行為。 | 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相結合 | 按本單位每年3月底前報請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備案審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執行 | 涉企行政檢查以屬地管轄為原則,有重大影響或者跨縣級區域的,由市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有重大影響或者跨市級區域的,由省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 |
| 5 | 對用人單位執行最低工資規定的行政檢查 | 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1.《最低工資規定》(2004年1月20日勞動保障部令第21號公布 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第四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用人單位執行本規定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湖南省最低工資規定》(2006年4月2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8號公布 2017年12月2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8號修改 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第四條:省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對全省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的實施進行統一管理和監督檢查。設區的市、自治州和縣市區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 局勞動關系科、局農民工工作和勞動監察科 | 用人單位 | 用人單位執行《最低工資規定》的情況。 | 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相結合 | 按本單位每年3月底前報請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備案審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執行 | 涉企行政檢查以屬地管轄為原則,有重大影響或者跨縣級區域的,由市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有重大影響或者跨市級區域的,由省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 |
| 6 | 對勞務派遣的行政檢查 | 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十四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下列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三)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遵守勞務派遣有關規定的情況;”
2.《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第三條:“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對全國的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工作進行監督指導。縣級以上地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確定的許可管轄分工,負責實施本行政區域內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工作以及相關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二條:勞務派遣單位應當于每年3月31日前向許可機關提交上一年度勞務派遣經營情況報告。
第二十三條:許可機關應當對勞務派遣單位提交的年度經營情況報告進行核驗,依法對勞務派遣單位進行監督,并將核驗結果和監督情況載入企業信用記錄。 | 局勞動關系科、局行政審批服務科、局農民工工作和勞動監察科 | 勞務派遣單位和勞務派遣用工單位 | 1.勞務派遣單位是否存在克扣用工單位按照勞務派遣協議支付給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的情況。
2.用人單位(包括有繳納社保業務的勞務派遣和用工單位)是否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3.勞務派遣單位是否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4.勞務派遣用工單位是否存在超比例、超“三性”崗位使用被派遣勞動者的問題。 | 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相結合 | 按本單位每年3月底前報請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備案審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執行 | 涉企行政檢查以屬地管轄為原則,有重大影響或者跨縣級區域的,由市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有重大影響或者跨市級區域的,由省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 |
| 7 | 對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機構的行政檢查 | 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人社部令第25號)第六條:縣級以上地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對本地區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進行綜合管理和組織實施。第十九條:繼續教育機構應當認真實施繼續教育教學計劃,向社會公開繼續教育的范圍、內容、收費項目及標準等情況,建立教學檔案,根據考試考核結果如實出具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證明。第二十九條:繼續教育機構違反本規定第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者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 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 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機構 | 充分運用隨機抽查、定期質量評估的方式,通過現場觀摩、查閱資料等具體形式,有效利用互聯網、大數據篩查等信息技術手段,對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機構的繼續教育培訓實施監管。 | 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相結合 | 按本單位每年3月底前報請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備案審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執行 | 涉企行政檢查以屬地管轄為原則,有重大影響或者跨縣級區域的,由市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有重大影響或者跨市級區域的,由省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 |
| 8 | 對職稱評審監管的行政檢查 | 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1.《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社部令第40號)第三十四條: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職稱評審工作的監督檢查。
被檢查的單位、相關機構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與職稱評審有關的資料,不得拒絕檢查或者謊報、瞞報.
2.《職稱評審監管暫行辦法》第四條: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制定職稱評審監管政策,加強全國職稱評審綜合監管,對核準備案的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進行監管。
地方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按照管理權限會同行業(業務)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職稱評審監管。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直接組建職稱評審委員會的,由上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監管;行業主管部門直接組建職稱評審委員會的,由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者上級行業主管部門負責監管。 | 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 職稱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職稱申報人所在單位 | 充分運用隨機抽查、定期巡查的方式,通過現場觀摩、查閱資料等具體形式,有效利用互聯網、大數據篩查等信息技術手段,圍繞職稱評審領域反映突出、易發多發的問題,對職稱評審全過程實施監管。 | 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相結合 | 按本單位每年3月底前報請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備案審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執行 | 涉企行政檢查以屬地管轄為原則,有重大影響或者跨縣級區域的,由市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有重大影響或者跨市級區域的,由省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 |
| 9 | 對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情況監督檢查 | 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四條第二款: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機構依照法律規定,對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和運營實施監督。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七十九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存在問題的,應當提出整改建議,依法作出處理決定或者向有關行政部門提出處理建議。社會保險基金檢查結果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
3.《社會保險經辦條例》第四十七條: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下列事項進行監督檢查:
(一)社會保險法律、法規、規章執行情況;
(二)社會保險登記、待遇支付等經辦情況;
(三)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情況;
(四)與社會保險服務機構簽訂服務協議和服務協議履行情況;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4.《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辦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49號)
第二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社會保險基金收入戶、社會保險基金支出戶、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以及其他與社會保險基金有關的帳戶收支和結余情況的監督,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監督機構實施現場監督,依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根據年度監督計劃和工作需要確定監督項目及監督內容,制定監督方案,并在實施監督3日前通知被監督單位;
(二)檢查被監督單位社會保險基金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統計報表,查閱與監督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檢查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向被監督單位和有關個人調查取證,聽取被監督單位有關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情況的匯報;
(三)根據檢查結果,寫出監督報告,并送被監督單位征求意見。被監督單位應當在接到監督報告10日內提出書面意見。逾期未提出書面意見的,視同無異議。
第十一條:監督機構實施非現場監督,依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根據監督計劃及工作需要,確定非現場監督目的及監督內容,提出定期報送數據或專項報送數據的范圍、格式、報送方式及時限,通知被監督單位;
(二)審核被監督單位報送的數據,對不符合要求的數據,應要求被監督單位補報或重新報送;
(三)分析被監督單位報送的數據,評估社會保險基金管理狀況及存在的問題,寫出監督報告。
第十二條:對現場監督或非現場監督中存在問題并需要改進的被監督單位,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監督處理意見。
第十三條:監督機構對被監督單位執行監督處理意見的情況,有權進行檢查。
5.《湖南省社會保險基金監管條例》
第二十條第二款: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下列事項履行監管職責:(二)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等情況; | 局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科 | 社會保險服務機構、合作銀行等 | 1.貫徹執行社會保險基金法律、法規、規章等情況;
2.服務協議履行情況。 | 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相結合 | 按本單位每年3月底前報請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備案審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執行 | 涉企行政檢查以屬地管轄為原則,有重大影響或者跨縣級區域的,由市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有重大影響或者跨市級區域的,由省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 |
| 10 | 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落實情況的行政檢查 | 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第六十條:“勞動行政部門應當對本法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建立舉報制度,受理對違反本法行為的舉報,并及時予以核實、處理?!?/td> | 局就業促進與失業保險科、局農民工工作和勞動監察科 | 用人單位 | 用人單位是否向勞動者提供平等的就業機會和公平的就業條件;是否在招聘過程中存在年齡、性別、民族等就業歧視現象;用人單位是否如實提供崗位需求信息。 | 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相結合 | 按本單位每年3月底前報請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備案審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執行 | 涉企行政檢查以屬地管轄為原則,有重大影響或者跨縣級區域的,由市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有重大影響或者跨市級區域的,由省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 |
| 11 | 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行政檢查 | 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1.《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第三十四條:“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對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實施監督檢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進入被檢查單位進行檢查;(二)詢問有關人員,查閱服務臺賬等服務信息檔案;(三)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與檢查事項相關的文件資料,并作出解釋和說明;(四)采取記錄、錄音、錄像、照相或者復制等方式收集有關情況和資料;(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措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實施監督檢查時,監督檢查人員不得少于2人,應當出示執法證件,并對被檢查單位的商業秘密予以保密。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被檢查單位應當配合,如實提供相關資料和信息,不得隱瞞、拒絕、阻礙。”
2.《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管理規定》第三十二條:“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對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實施監督檢查,按照“誰許可、誰監管,誰備案、誰監管”的原則,由作出行政許可決定或者辦理備案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3.《外商投資人才中介機構管理暫行規定》(2019年12月31日修訂)第14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門依法指導、檢查和監督外商投資人才中介機構的日常管理和業務開展情況??h級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門對其批準成立的外商投資人才中介機構依法進行檢查或抽查,并可以查閱或者要求其報送有關材料。外商投資人才中介機構應接受檢查,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材料??h級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應將檢查結果進行公布。”
4.《外商投資職業介紹機構設立管理暫行規定》(2019年12月31日修訂)第3條第1款:“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外經貿行政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各自職權范圍內負責外商投資職業介紹機構的審批、登記、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td> | 局人力資源流動管理科、局農民工工作和勞動監察科 | 從事人力資源服務的經營主體 | 是否存在未經許可備案擅自從事職業中介活動的情形,是否存在參與殘疾人虛假就業行為,是否存在發布的網絡招聘信息不真實、不合法行為,是否存在違規哄抬市場價格的行為,是否違規開展社保代理等服務以及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 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相結合 | 按本單位每年3月底前報請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備案審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執行 | 涉企行政檢查以屬地管轄為原則,有重大影響或者跨縣級區域的,由市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有重大影響或者跨市級區域的,由省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 |
| 12 | 對社會保險登記和待遇享受等情況的行政檢查 | 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社會保險經辦條例》
第九條 用人單位的性質、銀行賬戶、用工等參保信息發生變化,以及個人參保信息發生變化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對用人單位和個人提供的參保信息與共享信息進行比對核實。
第二十五條 個人出現國家規定的停止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情形,用人單位、待遇享受人員或者其親屬應當自相關情形發生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實后應當停止發放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核查下列事項:(一)社會保險登記和待遇享受等情況。 | 衡陽市就業服務中心、衡陽市社會保險服務中心和衡陽市工傷保險服務中心 | 用人單位 | 參保個人社會保險登記和待遇享受的情況 | 現場檢查、非現場檢查相結合 | 按本單位每年3月底前報請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備案審查的涉企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執行 | 涉企行政檢查以屬地管轄為原則,有重大影響或者跨縣級區域的,由市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有重大影響或者跨市級區域的,由省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 |
| 說明:
1.本清單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立改廢情況進行動態調整。
2.嚴禁本系統省、市、縣三級行政執法機關(含所屬法律法規授權組織)對同一檢查對象進行重復行政檢查。
3.本機關對于未列入清單的涉企行政檢查事項一律不得實施行政檢查;違規實施的,企業有權拒絕接受檢查,并可以向局法規科(本機關行政執法監督機構,聯系電話:0734-8867091)和市司法局(聯系電話:0734-8812578、市司法局郵箱:hysxzzfjd@163.com)舉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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