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蘭香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大農村基礎水利設施投入的建議》收悉,回復如下:
一、關于“加大基礎水利設施建設投入”的建議。農村基礎水利設施的大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高標準農田建設近幾年國家投入的力度大,效果好。
1.大中型灌區建設。“十四五”期間,中央資金先后投資建設了我市洋泉、唐福沖、牛形山、斜陂堰、柿竹、城坪沖、山寺門、栗江、甘溪、德圳、關王塘、大平、九觀橋等13個中型灌區配套改造項目和耒陽市潯江1個新建灌區工程,灌區配套改造項目中央投資投入標準為1000元/畝。其中,2024年度我市爭取灌區國債資金10.322億元,這在我市歷史上是前所未有的。目前項目建設任務已基本完成,恢復、改善灌溉面積100余萬畝。2025年,衡山縣新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項目已下達投資計劃6000余萬元。
2.高標準農田建設。近年來,國家對農田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資金相對以往有所增加,目前,財政資金投入標準從不低于1600元/畝,提升至新建不低于3000元/畝,改造不低于2400元/畝。同時,我市正在積極探索先建后補、社會資本融合等多種方式,引導金融和社會資本參與高標準農田建設、農田水利設施建設,逐步建立以公共財政投入為主導,多元化、多渠道、多層次的投融資機制。
二、關于“加強基礎水利設施管護”的建議。按照“誰受益、誰管護,誰使用、誰管護”的原則,明確產權歸屬和管護主體,健全管護制度,壓實管護責任,保證工程在設計使用期限內正常運行。大中型灌區的干渠管護工作由灌區管理單位負責,支渠及以下渠道由受益鄉鎮、村組負責管護。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原則上受益村組自行負責管護,縣級人民政府要發揮主導作用,建立長效管護機制,確保工程長期有效發揮作用。
感謝您對水利事業的關心和支持。
衡陽市水利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