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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掌握全市 春耕備耕進展情況, 衡陽市統計局 采取 “ 搜集資料掌握實情、問卷調查傾聽民聲、實地走訪察看苗情 ” 三位一體的方式,對耒陽市哲橋鎮春耕備耕進行調研。 一、春耕備耕調研基本情況 此次調研實涵蓋哲橋鎮1個涉農居委會、8個行政村,共走訪15戶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其中普通農戶(30畝以下)5戶、規模戶(30畝及以上)5戶和新型經營主體(家庭農場、合作社、農業企業)5戶,且規模戶基本上都是新型經營主體,都加入了合作社,均有家庭農場。總的來看,今年春耕備耕物資儲備足、技術服務實、群眾勁頭高,各項工作穩步推進,為全年糧食生產奠定了堅實基礎。主要呈現以下3個特點: (一)農戶生產有信心。在調研過程中,通過與農戶座談了解,普遍反映國家惠農政策落實到位,農戶耕種積極性穩中有升。有10戶(占比67%)種植愿望與去年相持平,有3戶(占比20%)有擴大種植規模意向;14戶(占比93%)反映今年春耕進度正常;有5戶(占比33%)表示主要經濟作物(如蔬菜、油菜等)種植面積或者主要畜禽(如生豬、雞鴨鵝等)養殖規模比去年增加,有10戶(占比67%)表示和去年基本一致;有6戶(占比40%)反映冬油菜當前長勢比去年好,有9戶反映(占比60%)和去年基本一致。大部分農戶規劃好全年種植計劃,都表示上半年種一茬油菜和一茬水稻,下半年種再生水稻和各類蔬菜,并計劃利用紅斑地、荒山地種植棉花。 (二)農業技術有支撐。調研發現,農技推廣服務在基層落地見效,農戶科學種田的意識明顯增強。大部分農戶反映都租賃農機進行整地、播種等作業,尤其是規模戶與新型經營主體使用農機率普遍較高,部分還租賃無人機作業,個別規模戶農忙時還主動用農機幫助困難散戶耕種。春耕備耕期間,運用集中育秧大棚等設施有10戶(占比67%),其中育秧大棚使用率在80%及以上有4戶(占比27%),使用率在50%-80%有1戶(占比7%),使用率在20%-50%有2戶(占比13%),使用率在20%以下有3戶(占比20%)。根據衡陽市春耕生產會議精神,耒陽市結合實際,按平均45元/畝的標準作為機插機拋補貼資金,有力提升了農業機械化程度。 (三)農資供應有保障。從調研情況看,今年春耕農資準備早、貨源足,耒陽市政府采購早稻種子35.5萬公斤,基本滿足春耕需要。在農資儲備方面,15戶受訪農戶均已開始采購種子、化肥、農藥等物資,其中11戶(占比73%)表示農資已備齊或完成預訂,4戶(占比27%)正在陸續采購中,預計3月底前全部到位。在農資價格方面,12戶(占比80%)反映今年種子、化肥價格與去年基本持平,3戶(占比20%)表示部分肥料價格略有上漲但仍在可接受范圍內。在質量監管方面,農戶普遍反映農資經營點管理規范,未發現假冒偽劣農資流入田間地頭。 二、農戶反映的主要問題 在調研中也發現,當前春耕生產仍面臨一些現實困難和突出問題,農戶反映較為集中,主要表現在以下4個方面: (一)糧食收購壓價,挫傷種糧熱情。農戶普遍反映,在糧食銷售過程中,收購企業存在不規范行為。部分糧販和收購點利用農戶急于售糧心理,在雜質、水分測定上缺乏客觀標準,普遍存在“壓級壓價”現象,農戶往往只能被動接受,實際出售糧食量、糧價和預期有較大差距,受訪中有14戶農戶(占比93%)期盼提高收購價格。在集中售糧期,受外來經銷商的影響,售糧排隊時間過長,拉糧貨車結算車費增加了售糧成本。 (二)農資成本上漲,壓縮收益空間。盡管國家有保供穩價政策,但農資上漲依然明顯。與去年同期相比,化肥(尤其是鉀肥、復合肥)、農藥價格均出現不同程度上漲。調研過程中,有1戶(占比7%)反映今年春耕備耕整體進度比去年偏慢,主要原因是農資、農機、人力等成本上漲;有13戶(占比87%)反映希望穩定農資價格。除此之外,有農戶還反映去年糧款結算比較慢,而當前正值購買農資高峰期,需要大量現金投入,部分農戶只能通過民間借貸或賒賬購買農資,增加了種植成本和風險。 (三)田間勞力緊缺,用工困局突顯。隨著城鎮化進程加快,農村青壯年勞動力大量外流,春耕期間用工高度集中,出現“有錢也難找工”的現象,其中規模戶和新型經營主體反映最為強烈。目前實際從事田間勞作的農民普遍在60歲以上,有的甚至超過70歲仍在地里干活,這部分群體主要憑借經驗維持生產,不僅勞動效率逐年降低,且高齡勞作存在較大安全風險。調研中,還有5戶(占比33%)反映今年人工成本比去年增長20%左右。用工荒與用工成本雙重壓力交織疊加,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春耕生產進度。 (四)農業保險設限,脫離生產實際。這是此次調研中農戶呼聲最高、訴求最集中的政策性問題。當前農業保險(特別是針對雇主的雇主責任險或部分涉農意外險)設置的參保年齡上限為65歲。但由于勞動力短缺,雇傭的務農人員絕大多數已超過60歲,且很多超過了65歲仍在田間勞作。“種地的主力不讓保,干活的人沒保障”的矛盾現實存在,一旦發生意外,戶主將面臨巨大的賠償風險和經濟糾紛。農戶強烈建議相關部門協調保險機構,將參保年齡上限提高至70歲或75歲,切實覆蓋實際務農人群。 三、對策及建議 針對上述問題,為保障春耕生產順利進行,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提出以下4個方面建議: (一)推行糧食陽光收購。建議市場監管、發改等部門加強對糧食收購點的巡查,強制要求收購點公示質量標準、扣雜計算公式和收購價格。推廣使用自動化檢測設備,減少人為干預空間。同時發揮國有糧企托底作用,在市場收購價格出現異常波動或壓價嚴重時,啟動政策性收購,平抑市場,保障農戶基本收益。 (二)強化農資保供穩價。建議農業農村、供銷社等部門做好農資儲備和調劑,通過集采直供、送貨下鄉等方式,減少中間環節,降低農戶采購成本。協調農商行、農行等金融機構,針對春耕備耕推出低息貸款或基于種植補貼數據的信用貸,解決農戶因糧款未回籠導致的春耕資金缺口。 (三)多措緩解用工難題。建議大力推廣農業生產托管服務,通過機械化、專業化服務組織(如無人機植保、機械化移栽等)替代人工,減少對高強度體力勞動的需求。并由村集體牽頭組建應急服務隊,整合村勞動力,建立“春耕互助組”或“勞務服務隊”,統籌調配用工。 (四)完善惠農保險政策。建議提高參保年齡上限,鑒于農村勞動力老齡化的客觀現實,應急管理、農業農村部門聯合銀保監機構進行專項調研,在不違背保險精算原則的前提下,探索將涉農意外險、雇主責任險的參保年齡從65歲放寬至70歲或75歲,或開發針對高齡務農群體的專屬保險產品。 (供稿:農調隊李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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