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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市統計法治工作要點 2017年,全市統計法治工作要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中共中央關于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的有關文件(以下簡稱有關文件)的精神為指導,緊緊圍繞加快推進建立現代統計體系的統計改革發展戰略,積極構建完善統計法律法規體系,廣泛開展統計普法宣傳,嚴肅查處統計違法行為,堅決遏制統計數字造假,為推進全市統計工作改革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增強統計法治意識,扎實推進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 (一)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統計局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提高數據真實性文件精神。全市各級統計部門要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法治建設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學習中央領導同志對統計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有關文件精神,充分認識加強統計法治、提高統計數據質量重要意義,不斷強化數據質量“生命線”意識,增強依法統計依法治統的自覺性和緊迫感,將依法統計依法治統貫穿到統計工作全過程,實現統計工作法治化。要增強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發揮統計改革的責任主體作用,立足改革大局,強化責任擔當,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精心組織、統籌協調,堅定不移地抓好深化統計體制改革“有關文件”各項任務和措施的貫徹落實,確保改革取得實效。 (二)加強統計法治工作的領導。統計部門在貫徹執行統計法,推進統計法治建設負有重要職責。要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責任制,各級統計機構主要負責人要認真履行統計法治建設統計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將統計法治建設擺在重要位置,親自過問、親自調度。加強對統計法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統計法治組織指導、專題研究、督促檢查等工作制度,將統計法治建設和依法統計工作納入年度工作目標,改進完善考評辦法,確保依法統計依法治統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三)健全統計法治建設責任機制。按照深化統計體制改革提高統計數據真實性文件要求,落實地方各級政府執行統計法和維護統計獨立真實調查的領導責任,強化各級統計主要負責人保障統計數據質量的主體責任,建立政府機關和統計機構工作人員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問責制,將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納入政府機關和統計機構人員依法行政、依法履職責任范圍。結合本地實際,推進全員執法,壓實各級統計機構依法查處統計違法行為責任,要實行清單管理,明確責任和工作要求,堅決貫徹落實統計法的工作責任,形成統計法治建設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四)增強統計執法力量。扎實推進統計體制改革,按照中央和省統計局有關文件要求,把握大勢,搶抓機遇,緊緊抓住從中央到地方各級領導高度重視統計法治工作的契機,借助國家統計局和省統計局加強統計執法隊伍建設的機遇,結合當地實際,主動謀劃,對接爭取,積極向當地黨委政府匯報,主動協調配合有關部門,推動組建市統計局執法監督機構和縣級配備專職統計法治人員,加強統計執法力量配備,努力提高統計法治隊伍整體素質和裝備水平,強化統計執法權威。 二、加強統計普法宣傳,營造依法統計環境 (一)推進領導干部學法用法。要認真抓好“關鍵少數”的統計法治宣傳,積極爭取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支持,繼續推進把統計法納入各級黨校、行政學院領導干部教育培訓的必修課和各單位黨組中心組必學內容。要將《統計法》《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等統計法律法規納入當地普法規劃、年度普法計劃以及領導干部和公務員的學法內容。各縣市區統計局要分期分批對分管統計工作的領導干部進行一次統計知識和統計法規的培訓講座,編印發送統計及統計法宣傳材料,切實增強領導干部學習、遵守統計法的自覺性的主動性。 (二)做好統計人員普法教育。認真貫徹落實湖南統計法治“七五”普法宣傳教育規劃,科學制定年度普法計劃,細化工作目標與任務。全市各級統計機構要著力加強對本轄區政府統計工作人員的統計法治宣傳教育力度,營造機關單位學法、知法、守法、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圍。要推動學法經常化,發放相關統計法律學習資料,嚴格落實政府統計人員每人每年學法時間規定,組織開展本單位工作人員統計法培訓,開展統計普法考試,在各級部門及專業會議、培訓中,增加統計法培訓內容,努力提高政府統計工作人員學法、用法水平和能力。 (三)抓好統計調查對象普法。全市各級統計機構要把對統計調查對象開展統計法宣傳教育列為重要議事議程,開展經常化、深入化、細致化的宣傳教育,充分利用日常統計工作接觸,繼續推行統計法律事務告知,借助聯網直報平臺,宣傳統計法律法規和統計制度規范,讓統計調查對象充分認識到依法統計的重要性,違法統計的危害性,以及統計違法應承擔的法律后果,使全市統計調查對象依法獨立真實統計,積極主動配合統計。 (四)廣泛開展社會普法宣傳。全市統計機構要充分利用政府統計門戶網站平臺,扎實辦好統計法治宣傳教育欄目。充分發揮廣播、電視、網絡、短訊、微博等各類宣傳媒體作用,積極開展載體多樣、形式多樣的普法宣傳活動。創新手段,主動開設微博微信、在線學習、利用“互聯網+”開展有獎普法競賽或測試活動等方式,深入推進統計法治宣傳教育。結合“12·4”國家憲法日、“12·8”《統計法》頒布日等特殊日子,集中開展以統計法為主要內容的統計法治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全社會對統計方法制度、生產流程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全社會對統計法律的知曉度和敬畏度,營造依法統計良好環境。 三、強化統計執法監督,提升統計數據質量 (一)推行統計執法“雙隨機”抽查。嚴格執行《2017年統計執法檢查計劃》和《湖南省統計執法檢查“雙隨機”抽查實施方案》,合理確定抽查比例和頻次,嚴格規范檢查流程,針對重點地區、重點單位,主動地、有計劃地開展統計巡查或專項執法檢查,有效推動地方、部門、單位和個人依法配合統計工作。一是各級統計機構各專業要結合實際組織開展統計數據質量檢查,對抽取的統計調查對象依法提供統計資料情況,依法建立原始記錄、統計臺賬和統計資料管理制度情況,依法為履行法定填報職責提供保障情況,依法配合統計調查和統計監督情況等內容進行全面檢查,并如實記錄檢查情況,發現違法違紀行為及時移送執法部門,依法處理違法行為,及時公示抽查及處理結果,有效提高源頭統計數據質量。二是市統計局直接巡查檢查不少于3個縣區或開發園區,檢查各地貫徹落實中央深改組深化統計體制改革“有關文件”精神情況,重點檢查是否存在干擾調查對象真實獨立報送統計資料的行為,是否存在違反統計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是否存在空殼企業報數情況,以及統計基層基礎規范化建設情況。三是市統計局將利用“常規”檢查和“雙隨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重點對“四上”企業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進行檢查,市統計機構全年檢查的數量按全市“四上”企業和投資項目5%-10%確定,其中本級直接抽查數量不少于40個,重點檢查有關企業(項目單位)是否按照統計法律法規和統計制度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報送統計資料,是否存在提供不真實和不完整統計資料等違法行為,是否按照有關規定設置原始記錄和統計臺賬。檢查單位和立案查處個數不得少于年度檢查要求。四是及時有效完成上級轉辦、領導批示、受理舉報和“三農普”等統計違法案件的執法檢查和案件處理工作。 (二)嚴查統計違法行為。健全完善統計違法舉報平臺,拓寬案件線索發現和舉報渠道,認真受理統計違法舉報,建立統計專業根據數據質量審核評估和日常檢查的結果向執法部門提供違法問題線索機制。市統計局將直接查辦、督辦有重大影響的統計違法案件,重點加大對干預調查對象獨立真實報送統計數據、編造虛假統計資料等統計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加強對拒報、遲報和指報、代報統計資料等違法行為的執法檢查;加大對統計數據波動異常、存在問題突出的地方、行業和部門的統計執法檢查;加大對局機關專業科室提供的統計違法線索的統計執法檢查。認真做好第三次全國農業普查違法案件的受理和查處工作;扎實做好國家統計局和省統計局直查案件的配合及轉交案件的查處工作。 (三)加大違法懲處力度。認真落實統計違法違紀責任追究措施,對統計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各類統計違法行為必須嚴格依法、依規、依程序進行嚴肅處理。采取有力措施,堅決杜絕只執法檢查不辦案的現象。對相關統計調查對象依法堅決給予行政處罰;對應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的,統計部門對具體責任人提出處分建議,轉交相關部門進行追責;對于出現統計數據失真、與實際嚴重不符的地方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和統計部門負責人進行約談;對違法企業進行嚴重統計失信企業公示和聯合懲戒;對典型統計違法案件根據統計違法案件的性質和影響,加大內部通報、政府通報和媒體曝光力度,切實增強統計法治權威。 (四)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統計執法檢查規定》《湖南省統計違法案件查處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進行統計行政執法,規范制作統計法律文書,實施統計執法全過程記錄。健全完善統計執法調查取證、執法告知、集體討論等管理制度。嚴格落實“雙公示”制度,按照規定時間將行政執法文書在本單位門戶網上公布。認真執行《湖南省行政處罰案卷評查評分細則》等規定,做好統計執法案卷評查工作,堅決防止和糾正統計執法違法行為。加強統計執法人員培訓,積極參加行政執法資格考試,嚴格持證上崗。 四、強化法治監督職能,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一)落實重大決策審查制度。各級統計部門要按照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健全完善重大行政決策征求意見機制,對于重大的行政決策事項應當認真聽取相關方面意見,進行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未經合法性審查或經審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討論。積極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嚴格按照統計標準制度,加強對部門統計和地方調查項目行政審批。堅持完善法律顧問制度,發揮法律顧問參與重大決策、提供法律咨詢論證意見、代理訴訟、法律培訓等涉法事務方面的服務作用。 (二)完善統計法規制度建設。根據中央和省統計局有關文件精神和“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相關要求,爭取在修改地方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時,將國家統計局即將下發的《統計法實施條例》和深化統計體制改革有關文件的相關內容納入,根據國家統計局落實深化統計體制改革有關文件的相關配套文件,結合當地實際,建立和完善具體實施辦法和措施,加強統計法治規范化建設。嚴格實行規范性文件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公布制度。 (三)加快統計信用體系建設。按照深化統計體制改革有關文件和“五證合一”制度改革的要求,建立完善統計信用制度,建立誠信企業和統計人員統計信息檔案,全面推進實施統計嚴重失信企業公示和行政處罰公示制度,嚴格落實“雙隨機、一公開”制度,加大違法案件曝光力度,加強違法案件移送制度,加大企業統計失信成本。堅持全面推進政務公開,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和結果“五公開”,建立健全單位內控制度,加強合同合法性審查和財務公開,及時回應人民群眾關切問題。 (四)健全統計法治工作機制。要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依法行政、依法統計工作機制,嚴格工作制度,規范工作流程。認真落實《湖南省統計局數據質量評估管理實施辦法》,完善《統計法治工作考核辦法》和《統計數據質量考核辦法》,把深化統計體制改革有關文件貫徹落實情況列入年度考核范圍。健全統計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制度,各縣市區必須逐月將執法檢查情況報市統計局,市局每季度將縣市區執法檢查情況予以通報,將“只檢查不辦案”、“行政不作為、亂作為”等現象列入年度統計法治考核重要內容,全力推進依法行政、依法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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