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1-11 來源:衡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隨著我國經濟模式日趨多元化,就業形式發生了深刻變化,越來越多的個體工商戶從業者、非全日制工作人員、新就業形態人員等靈活就業人員群體規模不斷擴大,為全面推進我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衡陽市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已經衡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將于2024年4月1日執行。
(一)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有什么優惠政策?
1、在我市購買家庭首套城鎮自住住房,可申請住房公積金政策性低息貸款,目前五年期以上貸款年利率僅為3.1%;五年期(含)以下貸款年利率僅為2.6%。
2、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按一年期定期利率計息。
3、規定標準內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在計征個人所得稅時可以依法扣除。
4、達到或超過靈活就業人員繳存年齡條件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個人擔保的,可申請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繳存余額。
(二)靈活就業人員可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范圍
《辦法》第二條將靈活就業人員明確為:我市行政區域內(含所轄縣市區)具有衡陽戶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體經營者、非全日制工作人員、新就業形態人員及符合條件的其他方式就業人員。
符合以下兩個條件:(一)年滿18周歲,且男性未滿55周歲、女性未滿50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二)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含所轄縣市區)具有我市戶籍,正常繳交養老保險1年以上(含);
并對年青人群體提供繳存優惠條件:當年應屆畢業生(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含所轄縣市區)正常繳交養老保險3個月以上(含)。
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實行屬地管理,在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繳交所在地的經辦網點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開戶手續。
(三)靈活就業人員辦理繳存住房公積金
靈活就業人員辦理繳存住房公積金,應與公積金中心簽訂《衡陽市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協議》,約定靈活就業人員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繳存比例、繳存方式、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等內容。
每位靈活就業人員只能設立一個正常繳存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靈活就業人員在本市已存在個人賬戶的,應當沿用已有的個人賬戶,并辦理個人賬戶轉移手續。
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含當年繳存和上年結轉)利率,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
繳存采取委托代扣的方式,每月將繳存資金按時、足額存入已關聯的個人銀行賬戶,由委托銀行于每月約定日期進行扣繳(一般為每月10日或者20日,遇節假日或特殊情況時順延)。
個人信息或已關聯銀行卡信息發生變動,應及時辦理信息變更手續。
(四)靈活就業人員繳存基數和比例
繳存標準遵循自愿原則,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本人當前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乘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16%。
當前,靈活就業人員的住房公積金最高月繳存額不得超過3156元/月,最低月繳存額不得低于632元/月。
月繳存額每年可按本人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調整一次。于每年本市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工作實施后進行,并由本人自行申報。
(五)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封存銷戶與提取
靈活就業人員連續欠繳、停繳6個月(含)以上的,封存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6個月后,無繼續繳存意愿且在中心無貸款,可申請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辦理銷戶后36個月內不能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存住房公積金。
靈活就業人員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參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及我市相關規定執行。靈活就業人員在繳存期間未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有“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等6種提取情形。靈活就業人員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在住房公積金貸款結清前,可以辦理委托還貸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
(六)靈活就業人員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靈活就業人員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來源、個人信用良好、無吸毒史或因吸毒、賭博等行政處罰記錄、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記錄,同意授權中心查詢個人相關信息,靈活就業人員按時足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十二個月(含)以上,在衡陽市城鎮范圍內購買家庭首套自住普通商品住房,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自購房合同備案或不動產權證書登記之日起二年(含)內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長貸款期限30年,貸款到期日男性不得超過60周歲,女性不得超過55周歲。其他貸款條件與我市非靈活就業人員繳存職工一致。
(七)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金額為50萬元
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均繳存額按照個人當前賬戶內余額除以正常繳存月份數計算;已婚夫妻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按雙方賬戶合并計算,月均繳存額按照夫妻雙方當前賬戶內余額之和除以正常繳存時間較長一方的繳存月份數計算。
具體貸款額度按照以下方式計算:
1、個人正常繳存時間滿十二個月(含)以上未滿二十四個月的,貸款額度為10萬+月均繳存額×50計算,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15萬元;
2、個人正常繳存時間滿二十四個月(含)以上未滿三十六個月的,貸款額度為15萬+月均繳存額×50計算,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25萬元;
3、個人正常繳存時間滿三十六個月(含)以上未滿六十個月的,貸款額度為20萬+月均繳存額×50計算,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35萬元;
4、個人正常繳存時間滿六十個月(含)以上的,按單位繳存職工方式計算貸款額度,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50萬元。
編輯:黃蔚
二審:雷兵
三審: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