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大力支持大學生創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辦發〔2024〕42號)等文件精神,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定了《關于開展一次性創業補貼申報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現將相關政策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與政策依據
為深入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優化創業環境,加大對重點群體創業扶持力度,根據《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湖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湘財社〔2024〕33號)和《關于深入推進創業孵化基地建設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規〔2023〕5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通知》。
二、主要內容解讀
(一)補貼對象與條件
明確四類重點群體可申報補貼:
1.返鄉入鄉農民工
2.離校兩年內高校畢業生(含全日制普通高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
3.經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
4.創業孵化基地在孵實體法人
申請人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在省內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個體工商戶
2.創業項目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方向,信用狀況良好
3.截止申報日期正常經營1年以上
4.未重復享受人社部門同類創業補貼政策
(二)補貼標準
采取基礎補貼與上浮補貼相結合的方式。
基礎補貼標準:個體工商戶5000元/戶;企業10000元/戶;大學生創業分別提高至10000元/戶和20000元/戶。
上浮補貼標準:按帶動就業人數給予補貼上浮,帶動5人以上上浮10000元,帶動10人以上上浮20000元,最高上浮不超過30000元
(三)申報流程
建立"五步工作法":
公開申報:通過市人社局官網公布政策,實行屬地申報
組織審核:市縣兩級分級審核,明確審核權限
官網公示:擬補貼名單公示5個工作日
資金撥付:按職責分工由市縣兩級分別撥付
匯總備案:建立臺賬管理,實行系統錄入
(四)職責分工
建立分級負責機制:
市本級:負責全市范圍內大學生及市級以上創業孵化基地入駐實體的復審和資金撥付
縣(市區)級:負責轄區內所有對象的初審,以及返鄉入鄉農民工和就業困難人員的最終審核與資金撥付
三、政策亮點
精準施策:聚焦四類重點群體,體現政策針對性
激勵導向:設置階梯式補貼標準,強化創業帶動就業導向
優化服務:明確五步工作流程,提升服務效能
權責明晰:建立分級負責機制,確保政策落地
四、貫徹落實要求
各相關單位要加強政策宣傳,嚴格審核把關,嚴肅工作紀律,確保資金使用規范安全。要充分利用各類宣傳渠道,提高政策知曉度,讓符合條件的創業主體及時享受政策紅利。
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執行過程中如遇上位政策調整,按新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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