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衡陽市特色產業園區建設發展和規范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就《辦法》出臺的出臺背景、總體思路、主要內容等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為全面落實中央、省委關于推動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有關要求,深化"五好園區+特色園區"建設,形成縣域經濟"一主一輔"的園區發展格局,打造若干產業集聚度較高的特色產業園區,引導園區走專業化、特色化、集群化發展道路。
二、總體思路
特色園區已成為我市企業原地倍增的重要空間載體,通過建設發展特色園區,將"承接粵港澳轉移"戰略轉化為可操作的產業生態,有效推動衡陽特色優勢資源與全國高端要素的銜接互動、與周邊地區生產要素的優化配置,不斷提升產業、產值、就業、業態多樣性,將特色稟賦資源激活轉化為新的發展優勢和競爭優勢,形成"一主一輔"協同體系,提升縣域經濟韌性與競爭力。
三、主要內容
《辦法》共三章17條,分別為總則、規范管理和政策支持。
第一章總則,明確了本辦法適用范圍、特色產業園區定義、認定依據及要求。
第二章規范管理,特別明確了特色產業園區的命名規則以及發展目標要求。并從領導協調、部門分工、分層分類管理等3個層面,搭建特色產業園區規范管理體系架構。其中,分層管理主要分為市縣兩級,市級建立協調推進機制,統籌、協調、決策相關重大事項。縣(市)區層面,明確黨政一把手負責牽頭,一名縣級領導分管主抓具體工作。分類管理主要分為四個類別,省定市管(如智能衡器計量產業園)由市委市政府直接管理。省定縣管(如船山時間谷)由市政府委托縣級政府管理。市定縣管(如綠色食品產業園)由市政府委托縣級管理。縣定縣管(如印章文化產業園)由縣級政府直接管理。
第三章政策支持,共8條支持政策。其中,第10條至第12條明確了政策待遇、推進機制和運營方式。第13條明確建立招商統籌機制,由商務部門統籌全市招商,將招引項目按產業匹配度向特色園區集聚,避免同質化競爭。第14條至第16條分別在項目審批流程、人才服務、土地供應、創新平臺及資金資質申報等方面予以支持。第17條提供財政資金支持,依法依規支持特色園區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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