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運輸部聯合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門聯合發布了《智能航運2030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明確了未來五年我國智能航運發展的工作思路,提出2030年要實現的主要目標、4個維度的重點任務以及保障措施等。
主要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以培育航運領域新質生產力、保障航運安全、降本提質增效為目標,以科技創新與場景應用為抓手,加快智能航運發展。到2030年,全面掌握智能航運核心關鍵技術,具備譜系化裝備系統供給能力,建立更加完善的政策法規和規范標準體系,實現從應用場景到產業生態的整體躍升,形成技術、產業、治理協同的發展新模式,智能航運發展處于國際先進水平,為2035年基本建成交通強國提供堅實支撐。
重點任務
維度1技術裝備攻關行動
聚焦智能航運共性技術、智能船舶技術裝備、港口與航道智能技術裝備、航海保障智能化技術裝備四大領域開展技術攻關。重點加強智能航行場景認知與推理、人機協同等智能航運共性技術研究,加快船港協同及航海保障智能化技術與裝備攻關,集成研發船舶自主航行與遙控駕駛成套裝備系統。通過集中攻關、系統研發,全面提升航運技術裝備智能化水平。
維度2應用試點賦能行動
重點圍繞加強成熟技術推廣應用、推進多要素綜合試點兩個方面提出相關任務。聚焦拖輪作業以及應急救援等典型場景,推動成熟人工智能技術在航運領域規模化落地應用,促進智能航運技術與聯運體系的深度融合應用。在具有代表性區域,培育一批智能航運綜合試點區域,實現多要素智能化協同。選取沿海南北航線等典型航線打造智能航運試點航線。培育一批智能航運試點船舶(船隊),形成代表性船型,推動智能船舶商業化應用。
維度3基礎設施提升行動
重點圍繞通信導航配套設施、運營服務配套設施、測試驗證配套能力提出三個方面的重點任務。持續推進海上通信設施數字化升級,成套數據產品與服務系統平臺研制。推動商用智能船舶遙控駕駛中心和航運算力基礎設施建設,構建一體化支撐平臺。著力提升智能航運裝備系統測試能力、智能船舶整船測試與驗證配套能力、智能船舶檢驗能力,加快測試驗證能力建設。
維度4監管治理提升行動
重點圍繞監管治理體系建設、監管治理能力兩個方面提出相關重點任務。開展智能航運法律法規適用性、智能船舶安全管理規則制定、智能船舶人員配置及適任要求、智能航運技術規范和標準體系等研究及相關規則制定工作。加強智能航運技術監測能力、智能航運風險預警防控能力和智能航運應急響應能力建設。建立智能航行船舶運行監測系統,構建涵蓋智能船舶測試驗證與試點運營的監管治理平臺。
實施安排
通過建立智能航運發展協調機制,加強部門之間、部省之間、政府與企業之間的工作協同。發揮國家科技項目和資金作用,支持智能航運、智能船舶發展。支持企業承擔智能航運重大科技攻關任務。加大力度組織做好智能航運、智能船舶相關標準化工作。加強智能航運發展與新能源船舶建造、老舊設備更新、基礎設施數字化轉型等相關政策聯動,引導社會資本共同支持發展智能航運,形成綠色智能航運發展政策合力;加強智能航運人才隊伍建設,加快智能航運領軍人才選拔培養,促進傳統船員適應智能船舶發展轉型,通過組織實施智能航運高質量發展交通強國專項試點建設等一系列舉措,確保智能航運各項重點任務落實,階段性目標順利實現。
相關政策:交通運輸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務院國資委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印發《智能航運2030行動計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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