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辦公室 發布時間:2021-01-25
(2021年1月25日)
編制說明:本年度報告根據國家、省、市政府信息公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編制,內容包括:總體情況、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六項內容。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總體情況
2020年,我局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主動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建立健全動態調整機制,依法依規嚴格審查信息公開內容,正確選擇恰當的公開方式和范圍,堅決避免信息泄密、失信、影響社會穩定的問題發生。著力打造線上線下一體化服務平臺,大力推行便民利企工作機制,為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提供了保障,有力推動了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始終處于社會公眾監督的"陽光"之下,有效提升了政府的公信力。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進一步深化和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我局并將其納入年度工作目標責任考核,形成了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科室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并在年初工作會議上對此項工作作出了部署。按照領導班子分工,及時調整了衡陽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并明確專人具體負責本部門政府信息公開日常工作。同時明確各科室及局屬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為信息公開第一責任人,具體工作指定專人負責,按照領導小組統一部署,落實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具體要求。
(二)完善規章制度。進一步完善了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保密審查、協調發布等工作制度。對政務信息公開的范圍、內容、形式、制度等做了進一步的明確。嚴格執行依申請公開的辦理程序,嚴格考核評議措施,做好已公開內容存檔備查工作。修訂完善了信息發布審批制度,對日常工作形成的各類信息、文檔進行源頭認定和保密審查,必須經過科室或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辦公室主任(保密辦主任),分管保密的副局長四方審核后才能發布。嚴格落實先審查后公開、一事一審、全面審查的要求。
(三)嚴格監督檢查。我局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將政務信息公開工作與黨風廉政建設、行風建設、機關建設等同研究、同部署,綜合進行檢查、考評。設立了監督電話并在網站公布,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明確公開重點領域,依法依規對重點領域信息已按照政府信息公開要求及時準確公開。公開信息涵蓋科技動態、政策法規、通知公告等動態類信息及機關黨建等專題專欄。
(四)加大宣傳力度。圍繞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新型研發機構建設、高新技術產業發展、高新園區建設等重點內容,跟進國家、省市重大科技創新政策,強化與主流媒體合作,確保科技創新重大政策、民眾關切、社會熱點等信息透明公開。衡陽日報頭版、衡陽電視臺新聞聯播等媒體開設建設國家創新型城市專欄專題,聚焦科創先進典型、先進事跡進行全方位報道,共發布新聞信息100余篇,新華網、央視、科技日報、湖南日報等國省媒體先后宣介衡陽科技創新工作。同時,隨著新興媒體的快速發展,我局對網上輿論引導、網站建設、網絡信息管理的重視程度進一步提高,工作力度不斷加大。積極利用網絡開展正面宣傳,形成了較強的宣傳聲勢,對引導媒體、社會和網民了解、認識科技工作的重要性發揮了積極有效的作用,產生了良好的社會反響。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
規章 | 0 | 0 | 0 | |
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0 | 0 | 0 |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0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0 | 0 | 0 |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0 | 0 |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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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0年,我局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些的成效,但與社會各界對科技工作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的需要相比還有一定差距,需要持續長效的努力。主要是信息公開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有待進一步優化,信息公開的實效性有待進一步加強,公開的內容還不夠深入全面,公開形式的便民性需要進一步提高等。
下一步,我局將進一步強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責任,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提高政務公開業務水平,高質量做好政策解讀和互動回應,使政府信息公開更好地適應群眾的愿望和要求。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