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湖南省民政廳發布時間:2017-05-15
湖南省“十三五”民政事業發展規劃
根據《湖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和民政部《民政事業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精神,制定本規劃。
“十二五”期間,尤其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全省各級民政部門堅持 “守住底線、突出重點、完善制度、引導預期”,堅持“五個圍繞”轉型發展思路,主動服務全省大局,調動社會各方參與,取得重大成效,圓滿完成“十二五”規劃確定的各項任務。
1、基本民生托底保障有力。堅持惠民生與謀發展并重,實施民政精準扶貧戰略,兜底保障基本民生。制定貫徹《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實施意見,建立全省低保指導標準機制,完善臨時救助、醫療救助制度,探索開展“救急難”試點,普遍建立低收入家庭認定和鄉鎮“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相對“十一五”末,城市低保標準和補差分別提高70%和68.4%,農村低保標準和補差分別提高117%和111%,五保集中和分散供養年標準分別提高161%和150%,年均醫療救助504多萬人次,臨時救助40萬戶(人)次。充分發揮各級減災委綜合協調職能,救災物資儲備體系不斷完善,累計救助1300多萬人次,幫助13萬戶因災倒房戶重建新居。老區扶貧、羅霄山片區扶貧取得階段性成效。
2、社會治理創新活力彰顯。在社會治理創新中,探索“三社聯動”,有效激發基層社會活力。深化基層民主自治,修訂出臺《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湖南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實現村居同步換屆。統籌推進城鄉社區建設,在5000多個村開展農村社區建設試點,資助解決3600多個社區辦公服務用房問題,通過完善事項準入、減負增效、購買服務等機制,社區服務功能日趨豐富。深化社會組織登記管理體制改革,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和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實現直接登記,社會組織總量年均增長超過10%。加強社會組織黨建,社會組織黨組織組建率達96%。加強社工人才隊伍建設,制定全省中長期發展規劃,已有4460人取得職業資格。
3、公共服務供給質量提升。全面落實政府公共服務清單,不斷優化民政基本公共服務質量和效益。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制定出臺扶持民辦機構、信貸扶持和政府購買服務制度,全省養老床位總量達到27.5萬張,城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設施覆蓋率分別達到36.5%和22%。修訂出臺《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辦法》,建立高齡津貼制度,基本養老服務補貼覆蓋率超過50%。主動適應新型城鎮化建設,啟動鄉鎮區劃調整改革,加快鄉鎮撤并和城市周邊鄉鎮撤鄉鎮設街道步伐,全省減少鄉鎮623多個,新增街道108個以上。依法保障孤兒基本生活,“明天計劃”資助2309名孤殘兒童,年均流浪乞討救助28萬余人次,惠民殯葬、婚姻收養等專項事物管理水平明顯提升。加強福彩市場監管,5年累計發行302億元,籌集公益金81億元。制定實施《湖南省募捐條例》,建成慈善超市1000個,實施多個慈善項目,累計接收捐贈20億余元,援助困難群眾120多萬人次。
4、涉軍保障服務拓展增效。按照軍民深度融合發展思路,以雙擁工作為龍頭,以“雙帶雙促” 為載體,積極服務軍隊和國防建設。深入開展雙擁模范創建,全面落實優撫政策,各項撫恤標準全部達到或超過全國平均水平,每年關愛幫扶優撫對象5萬多名。加強烈士褒揚工作,規范評殘評烈,搶修保護零散烈士紀念設施9.6萬處。開展“雙帶雙促”活動,依法安置4類重點對象,組織職業技能培訓6.6萬人次,培育致富帶頭人800多人。接收安置軍休人員2465人,軍休文化繁榮發展。
5、民政基層基礎鞏固強化。堅持設施建設與運行管理并重,5年各級累計投入186.69億元,資助項目建設8689個,全省已建成市縣福利院56所、兒童福利機構17所、救助管理機構77個、殯儀館56所、敬老院2065所、農村幸福院4783個、省級城鄉養老服務示范點1579個、軍休管理服務機構38個、光榮院12所、信息化系統6個。新出臺民政地方法規4件、規范性文件20件,民政理論研究、新聞宣傳成效顯著。加強黨的建設,開展“五型”機關創建,深入踐行黨的群眾路線,民政作風行風有效轉變,涌現出一批基層“最美民政人”。
表1 “十二五”全省民政事業發展主要指標完成情況
主要項目和指標 | 2010年 | 2015年 目標值 | 2015年 完成值 | 完成情況 | |
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標準(元/月) | 城市 | 212 | 341 | 360 | 完成 |
農村 | 94 | 151 | 204 | 完成 | |
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水平(元/人) | 城市 | 155 | —— | 261 | —— |
農村 | 55 | —— | 116 | —— | |
農村五保對象年供養標準(元/人) | 集中 | 2247 | —— | 5856 | —— |
分散 | 1200 | —— | 3000 | —— | |
醫療救助政策范圍內住院 自付費用救助比率(%) | 20 | 50 | 70 | 完成 | |
農村五保對象集中供養率(%) | 20 | 35 | 32 | 未完成 | |
災害信息員(萬人) | 3 | 5 | 5 | 完成 | |
每千名老人擁有養老床位數(張) | 12 | 20 | 23 | 完成 | |
城鄉依法自治達標率(%) | 城市 | —— | ≥90 | 94.5 | 完成 |
農村 | —— | ≥90 | 92.3 | 完成 | |
社會組織數(萬個) | 1.65 | 2.2 | 2.98 | 完成 | |
總結全省民政工作,一些經驗必須一以貫之,長期堅持。一是主動適應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和基本民生保障新需求,堅持民政轉型發展思路和服務大局能力雙項提升,在服務全省發展大局中,不斷拓展職能,提高服務水平。二是聚焦民政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持之以恒、精準發力,以深化改革和法治建設為雙輪驅動,強化轉型發展動力。三是加強重點領域綜合協調,調動各方有效參與,在政策創制和督查評估上雙向著力,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在全國創造多項成功經驗。四是堅持以民為本、底線思維,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充分發揮民政在社會建設中的骨干作用和民生保障中的兜底作用。
在成績面前,我們也要看到不足和差距,并在今后加以解決。一是民政公共資源配置與城鄉統籌加速不相適應。城鄉、區域發展不平衡,農村和欠發達地區相對落后,協調發展壓力較大。二是民政服務供給予社會需求日益多元不夠匹配。養老、殯葬設施不足,“重建設、輕管理”、“有設施、無服務”問題突出,缺乏個性化專業化服務。三是民政工作機制與民政發展趨勢銜接不夠。民政法制建設滯后于轉型發展需求,信息化、標準化建設也急需加強。四是基層民政力量與基層工作任務不相配套。基層基礎相對薄弱,基層工作人員、工作經費等問題還未完全解決。
“十三五”時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五位一體”總體布局縱深展開,“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協調推進,脫貧攻堅奮力沖刺,民政事業的轉型發展面臨著新的機遇與挑戰。
1、基本民生保障要求更高。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財政收入增幅降低,直接影響民政資金投入能力。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中,打贏脫貧攻堅戰,民政部門需要實施精準救助,確保2018年全省農村低保標準與國家扶貧標準的融合,實現對農村低保對象的兜底脫貧,這些都需要加快完善托底線、救急難、保民生系列制度體系,兜牢兜住民生保障“網底”。
2、基本公共服務需求更廣。一方面老年人口增長快,規模大,農村老齡問題尤為突出,未富先老矛盾凸顯。另一方面,隨著新型城鎮化推進,農村人口向城鎮集中,非農就業比重進一步提高,農業轉移人口同城共享公共服務待遇的落實任務緊迫。普惠福利事業和基本公共服務發展急需打破城鄉二元結構,實現更高層次的發展。
3、社會治理創新任務更重。經濟深刻變革產生的矛盾和問題,日益從社會領域反映出來,關聯性、易變性、敏感性加大。社會治理急需與人口老齡化、家庭小型化、需求多元化、治理現代化等趨勢相適應,需要不斷培育壯大參與主體,形成多元善治,促進政府與各主體間的互聯、互動、互補,讓廣大群眾有更多的參與權和獲得感。
4、支持國防建設責任更大。中央已啟動軍隊管理體制改革,更多的軍隊干部退休、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崗位安置與心理預期沖突加劇。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大局中,如何滿足廣大復退軍人全面發展要求,深化“雙帶雙促”活動,完善落實扶持優惠政策,鼓勵創新創業,是今后一段時期的重要工作。
5、民政法治建設步伐更快。社會轉型期,很多矛盾和問題將不斷從民政領域涌現。在全面依法治省中,如何化解各項利益訴求,需要依法行政,充分利用法治的手段和方式,將各類群體利益調整納入法治框架,以法律權威增強民政領域改革力量,通過不斷調整法規規章,緩解利益調配帶來的社會震蕩和改革陣痛,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共識。
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五大發展理念”,是“十三五”民政工作的指導思想,是民政事業轉型發展的目標和方向,必須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黨建主體責任,以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為重點,以創新社會治理為突破口,以提升公共服務質量和效益為抓手,在服務全省“四個全面”、“三量齊升”中,充分發揮民政在社會建設中的骨干作用和基本民生保障中的兜底作用,為建設富饒美麗幸福新湖南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1、貫徹創新發展理念。始終把創新擺在民政轉型發展核心位置,不斷深化重點領域改革,培育發展新動力。加快民政理論創新,提高前瞻性和實效性,不斷完善頂層設計,提升轉型發展層次。加快科技創新應用,全面提升防災減災、康復輔具、公共福利等領域科技水平,提升發展質量效益。加快方式方法創新,打造“互聯網+民政”新業態,引導市場、社會等力量參與公共服務發展和基層社會治理,不斷轉變發展方式。
2、貫徹協調發展理念。加快區域協調發展,積極服務全省“一核三極四帶多點”戰略,加大貧困地區支持力度,構筑區域平衡發展新格局。加快城鄉統籌發展,推動民政基本公共服務向常住人口覆蓋,通過農村社區建設促進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加快民政業務統籌協調,整體規劃各項設施建設、服務內容和行業標準,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提升協調發展的質量與效益。加快軍民深度融合發展,推動全省形成全要素、多領域、高效益的新格局。
3、貫徹綠色發展理念。積極打造綠色民政,突出綠色惠民。堅持資源節約型發展,科學規劃民政資源區域布局,加強民政信息化進程,嚴防民政服務機構的低水平重復建設。堅持環境友好型發展,加快推進民政機構節能減排,完善防災減災救災體系,大力倡導生態節地殯葬改革,加大環境資源保護力度。堅持引領綠色發展新風尚,深化“兩型”社區創建,大力培育綠色環保社會組織,積極建設“兩型”生態新家園。
4、貫徹開放發展理念。以更加開放的姿態、更為開闊的視野謀劃民政轉型發展。主動立足“一帶一部”戰略布局,深化婚姻登記、收養服務、公益慈善涉外合作。遵循供需規律,加快社會養老、福利彩票、安置培訓等市場化進程,大力引進社會力量優化救助、軍休、社區等服務方式,不斷拓展公益慈善參與精準扶貧、普惠福利、基礎設施建設渠道,打造民政開放新高地,倡導民政發展新業態。
5、貫徹共享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觀,將群眾利益貫徹民政事業轉型發展始終,把共享發展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健全社會救助體系,創新普惠福利制度,完善優撫關愛機制,大力發展公益慈善事業,提高各項政策補助標準,最大程度推進部門資源共享,擴大公共服務覆蓋面,提高民政基本公共服務的質量與效益,提升群眾的共享感、獲得感和幸福感。
貫徹落實“五大發展理念”,民政事業發展必須要堅持“五化”發展思路。
1、堅持人本化發展。堅持“以人民為根本”的發展觀,踐行“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宗旨,秉承“民政為民”核心理念,堅決守住民生底線,更加注重對特定人群特殊困難的精準幫扶,在精準施策上出實招,在精準推進上下實功,在精準落地上見實效,不斷完善民生保障制度,加強社會治理創新,引導社會預期,完善公共服務體系,提高服務質量和效能,不斷維護社會權利、促進社會公平、加快社會進步,促進民政發展成果社會共享。
2、堅持法治化發展。將法治建設作為民政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加快民政立法步伐,不斷填空白、補短板、掃盲區,堅定引領民政改革走向深入。堅持科學決策,健全基層法制機構,加大公眾參與政務公開力度,提高科學執政能力。嚴格執行民政行政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嚴守權力邊界,加大聯合執法力度,不斷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強普法學法用法力度,緊緊依靠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加快民政事業轉型發展。
3、堅持標準化發展。采取超常規措施,實現跨越式發展,以民政標準化建設,促進民政事業轉型發展。加快制定民政重點業務領域標準,逐步完善機構建設、管理服務、績效評估等標準體系,提升民政發展質量。堅持執行標準法規,加大民政標準化宣傳,不斷完善行業準入、生產許可、合格評定、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等機制,通過民政標準化建設,補齊民政設施建設短板,提高民政管理服務水平,增強民政事業持續發展后勁。
4、堅持信息化發展。堅持“互聯網+”創新驅動,研究制定“互聯網+民政”總體實施方案,提高民政工作效能。加強民政大數據開發應用與開放公開,加快民政綜合業務平臺和大數據應用中心建設,整合現有信息系統,打破信息孤島,促進部門資源信息共享。以信息化促進民政改革創新,大力促進民政業務與互聯網有機結合,實現民政窗口服務網上網下結合,打造民政服務的“掌中寶”。
5、堅持社會化發展。堅持人人參與、人人盡力、人人享有,凝聚社會各方資源,形成發展合力。推進簡政放權,加快職能轉變,充分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和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通過建立完善政府購買服務機制,運用市場化的手段,促進各類資源要素向民政公共服務領域集結。加快民政產業發展,建立公平有序市場競爭環境,推進民政機構社會化運營體制改革,通過公建民營、租賃經營、委托運營、合作共建等模式,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民政公共服務。大力培育和發展社會組織和專業社工隊伍,促進“三社聯動”,構建更加多元的供給主體,加快民政社會化進程。
“十三五”時期民政事業發展的總體目標是:民生保障能力明顯增強,社會治理水平顯著提高,服務國防和軍隊建設更加有力,提供專項社會服務更加有效,形成各個部門和各項工作之間有機聯系、分工明確、相互支撐、協同發展的推進格局,構建起制度更加完備、體系更加健全、覆蓋更加廣泛、功能更加強大,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現代化民政事業發展體系。
表2 “十三五”時期湖南民政事業發展主要指標
序號 | 指標名稱 | 2015年 | 2020年 目標值 | 屬性 |
1 | 每千名老年人口擁有養老床位數(張) | 23 | 35 | 預期性 |
其中:護理型床位比例(%) | 12 | 30 | 預期性 | |
2 | 對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員的集中供養率(%) | 20 | 50 | 預期性 |
3 | 節地生態安葬率(%) | 32.8 | 50 | 預期性 |
4 | 年均因災直接經濟損失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 | 0.44 | ≤1.3 | 預期性 |
5 | 城市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覆蓋率(%) | 61.4 | 100 | 預期性 |
6 | 農村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覆蓋率(%) | 13.4 | 50 | 預期性 |
7 | 城市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臺覆蓋率(%) | 15.9 | 60 | 預期性 |
8 | 農村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臺覆蓋率(%) | 5.2 | 30 | 預期性 |
9 | 每萬人社會組織數(個) | 4.4 | 6.5 | 預期性 |
10 | 經常性社會捐助站點和慈善超市數量(個) | 0 | 1000 | 預期性 |
11 | 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占總人口比例(‰) | 0.5 | 1 | 預期性 |
12 | 注冊志愿者人數占居民人口的比例(%) | 10 | 13 | 預期性 |
(一)社會救助體系
堅持托底線、救急難、可持續的保障原則,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加快完善社會救助制度體系,推動“8+1”救助制度統籌協調發展,不斷提升社會救助水平,兜底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促進社會更加公平。
1、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完善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推進城鄉低保統籌發展,全面實現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健全低保對象認定辦法,建立低保家庭經濟狀況測算指標體系,完善信息核對機制,優化審核審批程序,精準認定城鄉低保對象。完善全省低保指導標準調整機制,根據上年度居民最低工資水平適度調整城市低保標準,農村低保標準逐步與國家扶貧標準“兩線融合”,確保2018年達到國家扶貧標準。
2、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圍繞對象認定精準、救助標準認定精準、供養服務實施精準等要求,進一步規范資格條件,明確認定辦法,嚴格審批程序,完善標準制定,優化服務供給,切實做到應救盡救、應養盡養。強化供養服務機構托底保障職責,研究制定服務標準體系,優化供養服務功能,重點為完全或者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員提供集中供養服務。
3、醫療救助。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制度,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適度擴大救助面,對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貧困人口提供救助保障。加強醫療救助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及各類補充醫療保險、商業保險的有效銜接,逐步提高重點對象醫療救助政策范圍內住院自付費用救助比例,完善“一站式”即時結算機制,實現全省全覆蓋。
4、臨時救助。全面實施臨時救助制度,規范救助標準和程序,切實緩解群眾突發性、緊迫性、階段性基本生活困難。深入開展“救急難”綜合試點,爭取各級加大投入,適當擴大試點范圍,引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著力解決群眾“救急難”問題。
5、議事協調機制。健全社會救助領導協調機制,推進部門資源互聯互通、信息共享,促進低收入家庭認定機制良性運轉。健全完善“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提高管理經辦服務效率。健全社會參與機制,完善政府購買、稅費減免等優惠政策,引導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廣泛參與,為社會救助對象提供社會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導等服務。
專欄1 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建設工程 |
1、依托政務服務大廳,在全省所有鄉鎮街道全面建立 “一門受理、協同辦理”窗口或平臺。 2、建設全省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系統、社會救助管理信息系統,實現各級各部門相關信息互通共享。 |
按照“政府主導、部門協同、上下聯動、社會參與”原則,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后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全面提高全社會抵御自然災害的綜合防范能力。
1、災害風險管理。制定實施《湖南省綜合防災減災規劃》,強化各級減災委綜合協調職能,加強自然災害監測預警預報和防災減災工程防御能力建設,完善緊急動員、搶險動員、應急救助機制,提高災害信息統計會商、綜合評估、集成智能處理能力,減輕自然災害損失。建立災害風險分擔機制,擴大政策性農房保險制度覆蓋面,探索巨災保險制度試點。提高居民應對重大自然災害能力。完善各級救災預案機制,建立自然災害救助資金增長機制和救災預備金制度。
2、受災人員救助。貫徹落實《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完善各級應急預案,科學設置響應啟動標準,落實救助資金分擔機制,規范過渡期救助、因災倒塌損壞住房恢復重建和冬春救助工作,及時解決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困難。
3、綜合減災備災。建立健全自然災害救助物資儲備體系,優化救災物資儲備庫(站、點)布局,拓展救災物資儲備方式,豐富救災物資儲備種類,推進救災物資管理信息化建設。加強防災減災救災隊伍建設,提高救災應急裝備科技水平,深入開展防災減災宣傳教育活動和“綜合減災示范社區”等示范創建活動,提高全民防災減災意識和避險自救能力。
4、社會動員。建立完善救災應急社會動員機制,強化救災捐贈管理,制定實施應急救助社會化有償服務、物資裝備征用補償、救援人員安全保險和傷亡撫恤等政策,支持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工作者、志愿者高效有序參與救災。
專欄2 綜合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建設工程 |
1、支持5個市州、50個多災易災縣、500個城鄉社區建設救災物資儲備庫點(庫)。 2、創建全國和省級綜合減災示范社區500個,建設城鄉應急避難場所1000個。 3、建設省救災應急指揮中心和救災物資管理信息系統,支持市縣配備網絡通訊設備、手持報災終端等救災應急裝備。 |
積極開展應對人口老齡化行動,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全面建成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多層次養老服務體系,推動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相結合,創新投融資機制,探索發展長期護理保障制度,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增加養老服務產品供給。
1、養老機構建設。充分發揮政府保基本、兜底線作用,加強敬老院、福利院建設,重點為城鄉特困老人(城市“三無”老人、農村五保老人)、低保家庭中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無償或低收費的供養、護理服務。大力推進運營體制改革,支持公辦民營、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多種運營形式。積極引導社會參與,通過補助投資、政府購買服務、運營補貼、金融扶持、稅費減免等政策,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養老服務機構。
2、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統籌規劃發展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加強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城鄉基層養老服務設施、社區小型養老服務機構、老年人活動中心建設,加大醫療護理、康復輔具、文娛活動設施配備力度。開展“老年友好型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區”創建活動,加強社區設施適老化無障礙改造。鼓勵發展社會互助養老,發揮基層老年協會作用,依托城鄉基層養老服務設施,引導老人開展自助互助養老活動。突出專業組織培育,引導有條件的實行連鎖化、網絡化、品牌化經營,打造一刻鐘養老服務圈。創新居家養老服務提供方式,普遍推廣居家養老服務網絡平臺,提供緊急呼叫、家政預約、健康咨詢、餐飲配送、服務繳費等服務項目,打造“互聯網+養老”新業態。
3、醫養結合。統籌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資源布局,重點加強老年病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臨終關懷機構建設。鼓勵養老機構與周邊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的協議合作,支持養老機構開展醫療服務。鼓勵醫療機構將護理服務延伸至家庭、城鄉社區和養老機構。
4、養老消費市場。制定實施養老服務業發展規劃,推動全省普遍建立基本養老服務補貼、高齡津貼制度,探索建立護理補貼和長期護理保險制度,開展長期護理保險試點。完善政府購買養老服務機制,促進養老和多領域深度融合,支持健康養老、養老休閑、養老旅游等重點領域發展,開發多種商業保險、金融理財產品,繁榮老年日常用品市場。加強行業監管,嚴格養老服務標準,強化養老行業服務監管,完善養老服務定價機制,優化養老服務業發展環境。
專欄3 養老服務建設工程 |
1、新建城鄉基層養老服務設施15000個,新增養老床位10萬張。 2、新建和改擴建一批市縣公辦福利機構,新增床位1萬張以上。 3、建設養老信息服務平臺150個以上。 4、新建和改擴建鄉鎮敬老院700所,新增床位3.5萬張以上。 |
支持國防建設和軍隊改革,堅持發展和安全兼顧、富國和強軍統一,實施軍民融合發展戰略,健全軍民融合發展的組織管理體系、工作運行體系、政策制度體系,形成全要素、多領域、高效益的軍民深度融合發展格局。
1、擁軍優屬。加強雙擁宣傳和國防教育,利用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國防教育基地,在“八一”等重要時節,廣泛開展主題教育和宣傳活動。支持國防建設和軍隊改革,動員各級做好軍事演訓服務保障、支持軍事工程建設、退役軍人和隨軍家屬安置等工作。推進軍民融合深度發展,發揮雙擁聯席會議、軍地合署辦公等制度優勢,積極推動軍地重大工程項目實施。借助創建雙擁模范城(縣)活動,提升全省涉軍保障服務水平。
2、優撫工作。全面落實優撫各項制度政策,健全完善優撫政策和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調整機制,逐步提高撫恤補助標準。加強軍人社會保障,推進優撫保障制度與社會保障制度有機銜接,將優撫對象優先納入社會福利服務體系。深化優撫關愛活動,組織走訪慰問在鄉紅軍老戰士、老復員軍人、烈軍屬活動。規范評殘評烈工作,探索建立專家委員會制度。加強烈士紀念設施管理保護,積極開展烈士公祭等相關紀念活動。
3、退役士兵安置。調整安置模式,逐步實現由計劃安置與市場就業相結合向依法安置與市場就業相結合轉變,妥善解決城鎮退役士兵安置遺留問題。加強退役士兵教育培訓,引導高職院校面向退役士兵單獨招生、有條件的企業承擔教育培訓任務,完善易地教育培訓、創業培訓機制。深入開展“雙帶雙促”活動,穩步推進“退役軍人之家”建設,指導各地協調落實退役士兵就業服務、小額貸款、個體經營稅費減免等優惠政策。
4、軍休人員接收安置。進一步改進辦法、簡化流程,努力做到“即退即審、即交即接”,推動實現軍休干部和無軍籍退休職工移交安置良性循環。大力推進軍休服務管理機構標準化建設,繼續提升軍休人員服務管理水平。更加重視發揮軍休人員積極作用,進一步做好“老有所為”服務工作,鼓勵和支持老同志繼續為黨和人民事業增添正能量。繁榮軍休文化,優化休養環境,提高軍休人員生活質量。
5、優撫安置事業單位建設。加強軍供現代化建設,改擴(新)建重點軍供站,建立健全軍供保障信息管理系統,實現部、省、軍供站三級貫通,提高多樣化綜合保障能力。加強優撫醫療機構建設,完善集中供養、醫療輪養、醫療巡養服務體系,提升優撫醫療服務保障能力。
專欄4 優撫安置服務建設工程 |
1、建設榮軍醫院醫技綜合大樓和精神衛生中心。 2、對市州12所優撫醫院進行提質改造和醫療設備更新。 3、新建縣級以上光榮院12所,改擴建縣級光榮院65所。 4、維修改造省級以上烈士紀念設施15處。 5、新建和改擴建重點軍供站3-5個。 6、新建和改擴建軍休服務站(所)35所。 |
深化基層民主自治,推進城市社區建設提檔升級,農村社區建設全面展開,實現在黨組織領導下,基層群眾自治機制更加健全,城鄉社區協商新局面基本形成,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初步建立,構建起基層社會治理“共治+自治”的新格局。
1、基層群眾自治。加強和改進城鄉社區自治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完善基層民主管理制度,加強城鄉社區協商工作,完善村(居)協商議事機制,深化村(居)事務監督委員會建設,落實村(居)委會同步換屆機制,開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村(居)委會依法自治達標率統計監測工作,全面推進城鄉基層群眾自治制度化和規范化發展。
2、社區治理。全面深化城市社區建設,深入推進農村社區建設,提升城鄉社區治理和服務能力。推進社區管理體制改革,依法厘清基層政府和社區組織權責邊界,大力推進社區減負增效,促進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結構,完善政府購買服務機制,大力培育發展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推動社區社會工作崗位設置和社區社會工作站建設,促進建立社區、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者“三社聯動”、社會工作者(社工)與志愿者(義工)“兩工互動”機制,進一步激發社區活力。
3、社區服務。優化城鄉社區服務設施布局,拓展社區服務功能,建立公共服務、便民利民服務、志愿互助服務等有機銜接的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加強城鄉社區辦公服務用房建設,建立社區公共服務指導目錄,完善服務標準體系,促進城鄉社區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整合社區公共服務信息資源,加快推進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臺建設,實行“前臺一口受理、后臺分工協同”運行模式。完善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機制,提高社區服務人才隊伍職業化、專業化水平。創新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為新型城鎮化健康發展創造有利條件。
專欄5 城鄉社區建設工程 |
1、支持500個城鄉社區服務站(便民服務中心)建設。 2、支持城鄉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臺建設。 |
深化社會組織登記改革,在全省形成統一登記、各司其職、協調配合、分級負責、依法監管的社會組織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現代社會組織體制,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積極作用。
1、培育發展。重點培育和優先發展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建立健全國際性非政府組織登記管理制度。推進有條件的事業單位轉為社會組織,推動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轉移職能和購買服務,完善福彩公益金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管理辦法,實施社會組織孵化培育工程。
2、政策引導。完善稅收優惠政策,鼓勵金融機構加大支持力度,拓寬社會組織籌資渠道。建立健全社會組織人才培養機制,打造高素質、專業化、職業化社會組織人才隊伍。健全社會組織法人治理結構,加強社會組織誠信自律建設。加強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實現黨的組織和工作有效覆蓋。
3、監督管理。推進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創新行業協會商會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激發內在活力和發展動力,提升行業服務功能,促進行業協會商會依法設立、自主辦會、服務為本、治理規范、行為自律。創新完善社會組織綜合監管體系,明確登記管理機關、行業管理部門、業務主管單位以及相關職能部門職責,加大事中事后監管力度,加強執法監察。做好社會組織信用體系建設,加強社會組織信息公開,拓寬社會監督渠道。
專欄6 社會組織培育孵化建設工程 |
1、建成全省社會組織法人單位信息數據庫。 2、建設省本級及14個市州社會組織孵化基地。 |
全面落實政府基本公共服務清單,建立完善兒童、殘疾人福利制度,加強慈善事業、福彩事業監管,推進全省福利事業由補缺型向普惠型發展,普遍建立城鄉一體、保障有力、服務專業、覆蓋全面的福利服務體系。
1、兒童福利。繼續落實國家孤兒保障相關政策,建立困境兒童福利保障制度,開展基層兒童福利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工作,加強兒童福利機構、兒童之家建設,規范兒童福利機構管理。依法依規開展收養登記工作,組織實施“殘疾孤兒手術康復明天計劃”及“孤殘兒童高等教育助學工程”。堅持兒童權益優先保護原則,建立規范化、制度化、常態化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機制,切實解決農村留守兒童生活、監護、教育、發展等問題。
專欄7 兒童福利機構建設工程 |
1、支持兒童福利設施建設,新增床位1800張。 2、依托村(社區)建立40個以上兒童之家。 |
3、殘疾人福利。全面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探索建立殘疾人康復輔具配置補貼制度,逐步完善支持殘疾人就業優惠政策。加快康復輔具業發展,建成省級假肢矯形康復指導中心大樓,建設殘疾人康復服務機構,繼續開展免費助殘活動。加快民政精神衛生發展,加強民政精神衛生福利機構建設,強化精神衛生福利機構管理服務,推進精神衛生社區康復服務。
專欄8 殘疾人福利機構建設工程 |
1、新建和改擴建民政精神衛生福利機構15所。 2、將省榮軍醫院精神衛生中心建成三級專科醫療機構。 3、建成湖南省康復輔具技術指導中心和民政殘疾人康復機構。 |
3、慈善事業。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加快發展慈善事業,打造公益慈善項目品牌,積極培育網絡慈善等新形態,支持多種形式募捐活動。加強慈善組織建設,穩妥推進慈善組織直接登記,完善經常性社會捐助體系,推進慈善超市和社會捐助點運營機制改革,優先發展具有扶貧濟困功能的各類慈善組織,鼓勵政府購買服務、公益創投等多種形式,支持慈善組織發展。指導慈善組織完善內部治理結構,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依法依規開展募捐活動,嚴格規范使用捐贈款物,加大信息公開,增強社會誠信度。
專欄9 扶貧濟困工程 |
1、每年扶持扶貧濟困功能類慈善組織150家。 2、全省新建經常性社會捐助站點和慈善超市1000個。 |
4、福利彩票。貫徹落實《彩票管理條例》,秉承“扶老、助殘、救孤、濟困”發行宗旨,促進“安全運行、健康發展”,大力推進“陽光福彩”建設,努力形成“四強四優”,即機構更強、隊伍更強、機制更強、管理更強和游戲更優、渠道更優、服務更優、形象更優的良好發展格局,力爭到2020年,福彩發行突破100億元大關,5年完成450億元銷售目標任務。加大彩票公益金對社會福利和相關公益事業的支持力度,著力提高彩票公益金使用效益。
專欄10 福利彩票發行工程 |
1、電腦票投注站發展到7500個左右。 2、即開票銷售亭發展到300個左右。 3、中福在線視頻票銷售廳發展到150個以上。 4、新增快開游戲網點1200個。 5、建成省福彩綜合體驗中心和3-5個市級福彩綜合體驗中心。 |
主動適應新型城鎮化建設,配合區域發展戰略布局,加快行政區劃管理體制改革,完善內容豐富、標準規范、方便及時的公共地名服務體系,積極服務全省社會建設。
1、行政區劃。穩妥開展區劃調整,優化長株潭城市群及其他地位重要、發展較快的中等城市發展條件。積極探索縣城體制改革,指導符合條件的縣依法有序開展撤縣改市(區)工作。嚴格行政區劃調整審核審批程序,探索出臺設鎮、設街道標準,加快城市周邊鄉鎮撤鄉鎮設街道步伐,積極推進鄉鎮區劃調整改革,支持做大做強一批中心鎮,激發區域經濟發展活力。
2、界線管理。貫徹落實國務院《行政區域界線管理條例》,完善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工作機制,制定落實界線勘定、界樁設置等標準。加強各項界線聯檢工作,完成省界聯檢任務。健全界線糾紛應急處理機制,深化平安邊界創建活動,全面推進平安邊界建設。
3、地名服務。健全地名標準體系,完善地名管理法規制度,加強地名數據庫系統建設,深化地名公共服務。積極推進地名文化建設,實施地名文化遺產保護計劃,重點加強全省“一帶一部”沿線地名文化與全國紅色地名文化保護,傳承中華地名文脈。推動全面完成全省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任務,建立普查項目工作檔案,開展普查成果轉化利用工作。
樹立綠色發展理念,倡導全社會共同推進殯葬改革,加快婚姻登記信息庫建設,完善流浪乞討救助機制,在全省構建綠色惠民、優質高效的專項社會服務體系。
1、殯葬事業。深化殯葬改革,大力推進殯葬設施建設,逐步實現縣級火化設施、公益性骨灰安放設施和其他殯儀服務設施全覆蓋,滿足人民群眾基本殯葬需求。推行惠民殯葬政策,逐步提高惠民標準,擴大受惠人群,建立殯葬改革激勵引導機制,實行生態安葬獎補政策。倡導移風易俗,反對封建迷信,加大火化力度,引導群眾文明治喪,集中生態安葬,深度治理亂埋亂葬、修建豪華大墓等突出問題,節約保護耕地。
專欄11 基本殯葬服務建設工程 |
1、新建殯儀館46個,更新改造38個。 2、新建縣級公益性骨灰安放設施90個,鄉鎮公益性集中治喪場所或公益性骨灰安放設施712個。 |
2、流浪救助。完善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制度,繼續對流浪乞討人員提供臨時食宿、疾病救治、協助返回等救助。加強救助管理機構設施建設,實現縣級機構全覆蓋。加強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推動建立以家庭監護監督和支持為核心,集“監測預防、發現報告、評估轉介、分類幫扶”于一體的新型未成年人社會保護制度。
3、婚姻登記。全面規范婚姻登記工作,加強婚姻登記機關標準化建設和等級評定,推動建立公民婚姻信息數據庫,完善婚姻登記管理信息系統,提升婚姻登記信息化水平。
專欄12 社會事務基礎設施建設工程 |
1、新建、改建婚姻登記機關80個。 2、新建救助管理機構31個,改擴建57個。 |
圍繞民政事業轉型發展,加快“五化”建設,大力發展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全面提升基層民政能力和水平。
1、社會工作。加強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積極推動社會救助、社區服務、養老服務、困境未成年人保護等民政業務領域發展社會工作實務。加強社會工作崗位開發,完善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機制,促進專業社會工作在各領域的推廣。組織實施社會工作“一工程三計劃”(社會工作服務標準化建設示范工程、農村留守人員社會關愛計劃、城市流動人口社會融入服務計劃,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服務“三區”計劃),發揮社會工作在創新社會治理體系、加強社會建設中的重要作用。
2、志愿服務。大力發展志愿服務組織,完善志愿服務網絡體系,建立健全志愿者招募、注冊、培訓、管理和志愿服務記錄、回饋、保障、榮譽嘉獎制度,壯大志愿者隊伍。建立志愿服務項目化運作機制,完善社會工作者與志愿者協同服務機制,推廣“菜單式”志愿服務,鼓勵支持志愿服務組織和志愿者參與扶貧等重點領域志愿服務,促進志愿服務活動全面深入開展。
專欄13 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工程 |
建設社區社會工作站1000個,對2000名在崗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進行繼續教育培訓,對5萬名在崗的社會工作管理和服務人員進行知識普及培訓。 |
3、民政扶貧。全面實施脫貧攻堅工程,推進羅霄山片區扶貧開發工作,指導片區縣完善專項發展規劃,資金項目進行重點傾斜,改善片區群眾生產生活條件。統籌完成援疆、援藏任務,支持改善民政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完成黨建扶貧點扶貧任務。加強農村低保與精準扶貧政策銜接,建立對象認定、標準設定、動態管理聯動機制,2020年前對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進行兜底脫貧。
專欄14 信息化建設工程 |
開發統一門戶和入口的民政綜合業務平臺,集約化建設民政大數據應用中心,實現省級數據大集中和四級共享互聯互通,并逐步向鄉鎮、社區(村)延伸。 |
4、自身建設。加強民政信息化建設,堅持信息化發展思路,推進民政綜合業務平臺和民政大數據應用中心建設,提升民政系統信息化建設和應用管理的水平。加強民政法治化建設,指導全省民政部門普遍聘用法律顧問,指導市州加快民政業務領域立法進程,全面落實“七五”普法任務。加強民政標準化建設,制定實施《湖南省民政標準化“十三五”發展規劃》,完善民政標準化體制機制,優化標準體系結構,強化標準實施與監督,夯實標準化基礎,增強標準化服務支撐能力。
專欄15 標準化建設工程 |
出臺養老服務、救助服務、康復輔具、防災減災等重點領域標準,逐步完善機構建設、管理服務、績效評估等標準體系。 |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發揮全省各級民政黨委(組)統攬全局、協調各方在民政事業轉型發展中的領導核心作用。深化“五型機關”建設,堅持黨建與業務兩手抓、兩促進,將責任落實到各支部,發揮民政各級基層黨組織和黨員的戰斗堡壘和先鋒模范作用。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強化執行力,營造風清氣正的發展環境。踐行黨的群眾路線,創新群眾工作機制和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凝聚民政事業發展的共識與力量。
堅持法治思維,明確政府主體責任,指導各級民政部門主動牽頭,動員各方參與,加快規劃組織實施。健全規劃體系,以本規劃為統領,編制實施民政各專項規劃,指導市縣編制民政發展規劃,強化上下銜接,形成規劃合力。聚焦發展重點,加強民政政策法規創制,促進部門政策互動,強化制度剛性和可操作性,形成民政發展制度優勢。實行規劃目標責任制,對各項指標任務、重點任務、重大項目明確責任主體和設施進度,分年度制定工作計劃,進行滾動實施。
堅持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為主的多渠道、多層次、多形式的民政事業發展資金籌措機制。加強與全國民政“十三五”規劃銜接,同步實施重點項目任務,堅持走湖南特色發展路子,以優秀項目爭取國家資金支持。主動融入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堅決貫徹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爭取建立與財政收入同步增長投入機制,強化各方監督,落實市縣分擔責任。加大福利彩票發行,做大市場總量,籌集更多福彩公益金。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最大限度激發各類市場主體創業、創新活力,充分發揮各界參與本規劃實施的主動性和創造性,讓一切生產要素競相迸發活力。
堅持總體規劃、合理布局、分步實施,加快民政項目建設,形成儲備與實施良性循環。加強重點項目實施,“十三五”期間,重點圍繞社會養老、殯葬事業、公共福利等民生領域,謀劃推進一批重大項目,鼓勵社會資本進入,實現總量、質量、效益同步提升。堅持監管并重,加強民政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鼓勵公辦民營、民辦公助、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服務供給方式,優化民政基礎設施供給,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需求。
堅持民政發展人才戰略,強化規劃執行人力資源保障。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獎懲激勵約束機制,調動各方干事創業的積極性。加強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在殯葬、減災、康復輔具等領域培養一批技術帶頭人和領軍人物,促進民政科技創新。加強專業化人才隊伍建設,加強職業技能培訓,改善專業知識和能力結構,提高隊伍整體素質。加強基層民政隊伍建設,引進專業社會工作者,督促各級加大投入,重點解決鄉村兩級經費緊缺、力量不足等問題。
堅持圍繞全省發展大局,將規劃指標項目融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務清單,推動重大項目納入省政府重點民生實事項目或市縣政府績效考核內容,強化法治支撐。加大重點任務執法檢查,納入市縣重點民政工作評估范圍,作為評先評優重要依據。完善規劃中期評估和末期全面評估制度,加大執行公開力度,引進公眾評議,擴大群眾參與,將民政打造成全民共建共享的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