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衡陽市人民政府發布時間:2025-04-29
關于對重點企業實行分級分類行政檢查的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決策部署,突出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工作的重點,堅持問題導向和需求導向,切實減少對重點企業的檢查次數,提升監管效率,進一步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對我市重點企業實行分級分類行政檢查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重點企業范圍
衡陽市"四上"企業,包括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房地產企業和資質等級以上建筑業企業、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具體名單由市統計局每年進行動態調整,審核確定后向市司法局提供。
二、分級分類方法
(一)信用評價。市發改委根據《湖南省社會信用分級分類管理辦法(試行)》(湘發改財信規〔2024〕953號)的規定,依托省社會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歸集共享的信用信息,以公共信用綜合評價作為基礎,結合行業信用評價和市場信用評價,對信用主體作出優、良、中、差的信用評價等次,形成清單報市司法局。
(二)信用風險分類。市市場監管局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推進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進一步提升監管效能的意見》(國市監信發〔2022〕6號)等文件要求,每年度對市場經營主體按照信用風險低(A類)、信用風險一般(B類)、信用風險較高(C類)、信用風險高(D類)四類進行信用風險分類,形成清單報市司法局。
(三)綜合評價等級。市司法局結合市發改委信用評價等次和市市場監管局信用風險分類等級,開展"信用+風險"綜合評價。綜合評價匯總信用評價等次和信用風險分類等級,采取就低評價的方式,形成涉企行政檢查綜合評價A、B、C、D四個等級,對應降頻(企業自檢+信用承諾)、維頻、提頻檢查措施,形成清單及時反饋給各行政執法部門,作為分類實施差異化行政檢查主要依據。綜合評價具體方式如下:
信用評價等次 信用風險分類等級 | A類 低風險 | B類 一般風險 | C類 較高風險 | D類 高風險 |
優 | A | B | C | D |
良 | B | B | C | D |
中 | C | C | C | D |
差 | D | D | D | D |
三、工作步驟
(一)確定分級分類檢查對象名單。市司法局根據市統計局提供的名單,會同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等單位每年3月11日前確定分級分類檢查對象名單。
(二)確定市場主體綜合評價等級。市司法局每年3月15日前對檢查對象開展"信用+風險"綜合評價,匯總市發改委的信用評價等次和市市場監管局信用風險分類等級,形成A、B、C、D四個等級的綜合評價結果,報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制定《衡陽市分級分類涉企行政檢查對象清單》反饋給各行政執法部門。
(三)綜合評價等級動態管理。市司法局對企業綜合評價等級進行動態管理,每年根據市發改委的信用評價等次和市市場監管局信用風險分類等級變動情況,按照本方案明確的綜合評價等級辦法對企業綜合評價等級進行動態調整,報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形成調整后的《衡陽市分級分類涉企行政檢查對象清單》,5個工作日內反饋給各行政執法部門。
(四)分級分類開展涉企行政檢查。各行政執法部門嚴格按照本方案要求,除遇觸發式行政檢查、專項檢查等特殊情形外,對檢查對象按照規定實施降頻(企業自檢+信用承諾)、維頻、提頻等差異化監管措施,實現精準檢查、科學減負。其中,對綜合評價為A級的,采取"企業自檢+信用承諾"的非現場檢查模式,由企業開展自查,向行政執法部門提供自查報告、合法經營的信用承諾及相關材料,行政執法部門原則上一年內不實施主動檢查,實現"無事不擾";對于綜合評價為B級的,采取現場檢查和"企業自檢+信用承諾"的非現場檢查相結合的模式,每年檢查不超過兩次;對于綜合評價為C級的,實行重點關注,在每年檢查兩次的基礎上適當提高檢查頻次;對于綜合評價為D級的,實行嚴格監管,在每年檢查兩次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提高檢查頻次,必要時主動實施現場檢查,依法依規加大監管力度。
四、工作要求
(一)嚴格落實涉企行政檢查計劃管理。各行政執法部門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湘政辦發〔2025〕5號)規定制定涉企年度行政檢查計劃時,要嚴格落實本方案對檢查對象綜合評價等級檢查頻次的要求,縣(市、區)各行政執法部門每年3月20日前將重點企業的涉企年度行政檢查計劃報市直主管部門和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備案。市直主管部門對本系統全市數據進行匯總后,將企業自檢標準、信用承諾要求、年度檢查計劃于每年3月25日前報同級司法行政部門和上一級政府部門備案并向社會公布。
(二)切實對企業做好指導服務。行政執法部門要強化服務意識,對實施降頻(企業自檢+信用承諾)的,要提出明確的自檢標準和要求,及時告知企業,預留合理的企業自檢時間,全程做好指導服務工作,實現"無事不擾"與"精準服務"并重?。要根據企業類型和行業特點制定標準化自檢指南,對"四上"企業通過"一企一策"幫助梳理合規要點,明確自檢標準,指導企業主動排查風險。
(三)嚴防重復檢查、多頭檢查、隨意檢查。涉企行政檢查應優先采取非現場"無擾"檢查方式。對于檢查事項沒有明確具體實施層級的,市直各行政執法機關要根據屬地監管原則,按照"一家企業對應一個層級的執法主體"的要求,明確本系統各層級行政執法機關對企業的檢查權限。同一行政檢查主體對同一檢查對象實施的多項檢查原則上應當合并一次進行。對于多個行政執法機關對同一檢查事項或對象實施的行政檢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應按照《湖南省跨部門綜合監管辦法》規定的"應協同盡協同"原則,制定年度跨部門聯合檢查計劃,合并開展聯合檢查。對于法律、法規規定的食品藥品安全、安全生產、公共安全、環境保護等直接涉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項的隨機檢查,主管部門也應根據本部門對企業的評價情況和本方案形成的綜合評價等級情況適當調整檢查頻次,科學合理的開展檢查,不得隨意檢查、任性檢查。
(四)通過數字技術賦能行政檢查精準高效。按照上級要求,2月28日起,全市各行政執法機關所有涉企行政檢查應通過湖南省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一體化平臺開展掃碼入企。5月31日起,各執法部門沒有部屬辦案平臺的,要統一使用全省一體化平臺執法辦案;有部屬執法辦案平臺的,要將平臺數據與全省一體化平臺打通。12
(五)嚴肅涉企檢查工作紀律。行政執法人員在涉企行政檢查中要嚴格遵守涉企行政檢查工作的各項要求,嚴格執行檢查計劃,對檢查事項或檢查對象,按規定的標準、頻次、程序依法依規開展工作,切實做到"五個嚴禁"、"八個不得"。一方面將檢查次數真正減下來,另一方面提高檢查質效,真正監管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