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市政協十三屆三次會議第247號提案的會辦意見
衡司提會〔2024〕1號(B類)
衡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蔡愉芳委員提出的關于案由為“規范工程領域招投標活動 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的《湖南省衡陽市第十三屆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第247號提案》已收悉,收到該提案后,我局領導高度重視,現將我局辦理意見函告如下,請綜合后一并答復委員。
提案人反映我市工程領域招投標工作存在的幾個明顯問題:1.排斥潛在投標人;2.陪標、圍標、掛靠投標;3.中標單位轉包;4.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交易系統運維人員泄露系統信息等四個方面的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2017修正)》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八條之規定,均可以通過行政機關或刑事司法機關予以處理,追究其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根據我局職能職責,建議如下:
一、加大法治宣傳力度,營造良好法治化營商環境。我局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監督縣市區和市直各部門“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對于招投標領域相關執法部門,應落實普法責任,利用多種形式,通過多渠道宣傳招投標的概念、意義、舉報電話以及相關的法律責任等,在全社會營商良好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二、優化法律援助服務,為企業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我局指導協調縣市區法律援助中心進企業深入開展法律援助服務,為企業開展法治體檢,依法為員工提供免費的法律咨詢和法律援助服務,最大限度的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合法權益,讓百姓感受到法治的溫暖。
三、加強協調配合,加大執法力度。對發現的違法招投標等一系列行為,相關主管部門應主動履職,對于違法行為,要依法行政,及時處罰,對于涉嫌犯罪行為,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各相關部門要協同配合,形成合力,在全社會形成對打擊工程領域招投標違法犯罪行為的高壓態勢,實行“露頭就打”,實現有效打擊和震懾作用,有效優化工程領域招投標營商環境。
衡陽市司法局
2024年5月9日
責任領導:肖巍峰 承 辦 人:梁新平、黃文
聯系電話:0734-8193997
抄 送:市政府辦,市政協提案委
衡陽市司法局辦公室 2024年5月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