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司法廳解讀《湖南省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
近日,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湖南省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湘政辦發〔2023〕51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行政執法是行政機關履行政府職能、管理經濟社會事務的重要方式,是法律實施的關鍵環節。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黨的二十大提出,要“全面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加大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強化行政執法監督機制和能力建設”。《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要求“到2025年,行政執法體制機制基本完善,行政執法質量和效能大幅提升”。今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國辦發〔2023〕27號)(以下簡稱《行動計劃》),明確了今后一段時期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的方向和著力點。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重要決策部署,推動國務院辦公廳《行動計劃》在我省落實落地,根據有關要求,省司法廳研究起草了《實施方案》。
二、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黨的領導、執法為民、問題導向、注重實效、統籌協調,全面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到2025年底,全省行政執法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整治,行政執法工作體系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隊伍素質明顯提升,行政執法監督機制和能力建設切實強化,行政執法信息化、數字化水平進一步提升,行政執法質量和效能顯著提高,行政執法的權威性和公信力有力增強,人民群眾對行政執法的滿意度大幅上升。
三、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堅持全面對標對表,在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行動計劃》提出的全面提升行政執法人員能力素質、全面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健全完善行政執法工作體系、加快構建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健全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科技保障體系、不斷強化行政執法保障能力等六大任務的基礎上,細化了工作舉措、明確了具體要求,并以《任務分解表》的形式將52項具體任務措施的責任分工、完成時間作出明確規定。
《實施方案》還根據我省實際,部署了以下特色亮點工作:一是為全面提升行政執法人員能力素質,加強行政執法人員培訓,要求建立行政執法人員統籌培訓機制和實行行政執法教員制度。二是為全面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健全行政執法標準規范,要求全面落實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并制定完善全省統一行政執法文書格式。三是為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程序,完善行政執法工作機制,要求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程序、優化監管方式和規范涉企行政執法。四是為穩妥推進基層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完善基層綜合執法體制機制,要求從規范賦權程序、規范委托執法、進行動態調整、開展規范化試點四個方面做好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有關工作。五是為加快構建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大力加強對行政執法的制約和監督,要求從抓好日常監督、加強專項監督、加大糾錯力度、拓寬監督渠道四個方面創新行政執法監督方式。六是為健全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科技保障體系,要求加快推進全省行政執法綜合管理監督信息系統的建設,推進全省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一體化平臺集約化建設和部署應用。
此外,《實施方案》“組織實施”部分,在國務院辦公廳《行動計劃》的基礎上,還進一步提出了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督促落實、推進經驗交流以及開展評估總結等方面的具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