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項目 名稱 | 抽查依據 | 抽查 主體 | 抽查對象 | 抽查內容 | 抽查 方式 |
1 | 律師工作監督檢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四條 司法行政部門依照本法對律師、律師事務所和律師協會進行監督、指導。 《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第五條 司法行政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本辦法的規定對律師事務所進行監督、指導。律師協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協會章程和行業規范,對律師事務所實行行業自律。司法行政機關、律師協會應當結合監督管理職責,加強對律師行業黨的建設的指導。第七十一條 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加強對實施許可和管理活動的層級監督,按照規定建立有關工作的統計、請示、報告、督辦等制度…… 《律師執業管理辦法》第四條 司法行政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本辦法的規定對律師執業進行監督、指導。律師協會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協會章程和行業規范對律師執業實行行業自律。第五十五條 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加強對實施律師執業許可和日常監督管理活動的層級監督,按照規定建立有關工作的統計、請示、報告、督辦等制度。負責律師執業許可實施、律師執業年度考核結果備案或者獎勵、處罰的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及時將有關許可決定、備案情況、獎懲情況通報下級司法行政機關,并報送上一級司法行政機關。 | 各級司法行政機關 | 律師事務所及其執業人員 | 1.內部管理情況; 2.業務活動開展情況; 3.隊伍建設情況; 4.黨建工作情況; 5.文化建設情況; 6.行政、行業獎懲情況; 7.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機關規定的其他監督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與書面檢查 |
2 | 公證工作監督檢查 | 《公證機構執業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行政機關對公證機構的下列事項實施監督:(一)公證機構保持法定設立條件的情況;(二)公證機構執行應當報批或者備案事項的情況;(三)公證機構和公證員的執業情況;(四)公證質量的監控情況;(五)法律、法規和司法部規定的其他監督檢查事。第三十三條 公證機構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在地司法行政機關應當進行重點監督檢查:(一)被投訴或者舉報的;(二)執業中有不良記錄的;(三)未保持法定設立條件的;(四)年度考核發現內部管理存在嚴重問題的。第三十四條 司法行政機關實施監督檢查,可以對公證機構進行實地檢查,要求公證機構和公證員說明有關情況,調閱公證機構相關材料和公證檔案,向相關單位和人員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公證機構和公證員應當接受司法行政機關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如實說明有關情況、提供相關資料,不得謊報、隱匿、偽造、銷毀相關證據材料。 《公證員執業管理辦法》第五條 司法行政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對公證員進行監督、指導。第二十一條 司法行政機關應當依法建立健全行政監督管理制度,公證協會應當依據章程建立健全行業自律制度,加強對公證員執業活動的監督,依法維護公證員的執業權力。 | 各級司法行政機關 | 公證機構及其執業人員 | 1.公證機構保持法定設立條件的情況; 2.公證機構執行應當報批或者備案事項的情況; 3.公證機構和公證員的執業情況; 4.公證質量的監控情況; 5.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機關規定的其他監督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與書面檢查 |
3 |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監督檢查 | 《基層法律服務所管理辦法》第五條 司法行政機關依照本辦法對基層法律服務所進行管理和指導。第四十條 基層法律服務所的日常執業活動和內部管理工作,由住所地的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和所在鄉鎮、街道司法所負責指導和監督。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街道司法所可以對基層法律服務所定期進行檢查或者發現問題隨時進行檢查,可以要求基層法律服務所報告工作、說明情況、提交有關材料?;鶎臃煞账捌鋸臉I人員不得拒絕。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第四條 司法行政機關依照本辦法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進行管理和指導。第五十三條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日常執業活動和遵守職業道德、執業紀律的情況,由所在地的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和所在鄉鎮、街道司法所負責檢查和監督。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街道司法所可以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執業情況進行檢查或者發現問題隨時進行檢查,可以要求有關人員報告工作、說明情況、提交有關材料?;鶎臃煞展ぷ髡呒捌渌诘幕鶎臃煞账坏镁芙^。第五十九條 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的投訴監督制度,設立投訴電話,投訴信箱,受理當事人和其他公民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違紀行為的投訴,并且應當將查處結果告知投訴人。 | 各級司法行政機關 | 基層法律服務所及其執業人員 | 1.基層法律服務所業務開展情況。 2.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活動情況。 3.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機關規定的其他監督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與書面檢查 |
4 | 仲裁工作監督檢查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一條 行政機關應當建立健全監督制度,通過核查反映被許可人從事行政許可事項活動情況的有關材料,履行監督責任。行政機關依法對被許可人從事行政許可事項的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時。應當將監督檢查的情況和處理結果予以記錄,由監督檢查人員簽字后歸檔。公眾有權查閱行政機關監督檢查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十條 仲裁委員會由前款規定的市的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和商會統一組建。設立仲裁委員會,應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司法行政部門登記。 《仲裁委員會登記暫行辦法》(國辦發(1995)44號)第三條 設立仲裁委員會,應當向登記機關辦理設立登記;未經設立登記的,仲裁裁決不具有法律效力。第五條 仲裁委員會變更住所、組成人員,應當在變更后的10日內向登記機關備案,并向登記機關提交與變更事項有關的文件。第六條 仲裁委員會決議終止的,應當向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關于恢復仲裁委員會換屆工作的通知》(國法(2011)72號):四、仲裁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秘書長受聘期為三年,在任期屆滿前三個月時,應提出述職報告,經仲裁委員會全體組成人員和全體工作人員討論后,報請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組織考核。 | 省司法廳 | 仲裁機構 | 1.仲裁機構的設立、變更登記情況。 2.仲裁機構執業情況。 3.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機關規定的其他監督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與書面檢查 |
5 5 | 司法鑒定工作監督檢查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司法鑒定管理問題的決定》十二、鑒定人和鑒定機構從事司法鑒定業務,應當遵守法律、法規,遵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尊重科學,遵守技術操作規范。 十三、鑒定人或者鑒定機構有違反本決定規定行為的,由省級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鑒定人或者鑒定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級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給予停止從事司法鑒定業務三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處罰;情節嚴重的,撤銷登記:(一)因嚴重不負責任給當事人合法權益造成重大損失的;(二)提供虛假證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騙取登記的;(三)經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拒絕出庭作證的;(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鑒定人故意作虛假鑒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司法鑒定機構登記辦法》第十條 省級司法行政機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司法鑒定機構登記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職責:……(四)負責對司法鑒定機構進行監督、檢查……第三十四條 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就下列事項,對司法鑒定機構進行監督、檢查:(一)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二)遵守司法鑒定程序、技術標準和技術操作規范的情況;(三)所屬司法鑒定人執業的情況;(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司法鑒定人管理登記辦法》第九條 省級司法行政機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司法鑒定人的登記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職責:……(三)負責對司法鑒定人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十四條 司法行政機關應當就下列事項,對司法鑒定人進行監督、檢查:(一)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二)遵守司法鑒定程序、技術標準和技術操作規范的情況;(三)遵守執業規則、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的情況;(四)遵守所在司法鑒定機構內部管理制度的情況;(五)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九條 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進行司法鑒定活動應當依法接受監督。對于有違反有關法律規定行為的,由司法行政機關依法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有違反司法鑒定行業規范行為的,由司法鑒定行業組織給予相應的行業處分。 《司法鑒定執業活動投訴處理辦法》第六條 司法部負責指導、監督全國司法鑒定執業活動投訴處理工作。省級司法行政機關負責指導、監督本行政區域內司法鑒定執業活動投訴處理工作。第七條 司法行政機關指導、監督司法鑒定協會實施行業懲戒;司法鑒定協會協助和配合司法行政機關開展投訴處理工作。 《湖南省司法鑒定機構考評辦法》第十四條 省司法廳、市州司法局負責組織開展對司法鑒定機構的考評,司法鑒定協會和縣市區司法局予以協助。 | 各級司法行政機關 | 司法鑒定機構及其執業人員 | 1.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2.執行司法鑒定程序、標準和技術規范的情況; 3.業務開展和鑒定質量的情況; 4.遵守執業規則、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的情況; 5.司法鑒定機構制定和執行管理制度情況; 6.司法鑒定人員遵守所在司法鑒定機構內部管理制度的情況; 7.司法鑒定人執業情況; 8.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機關規定的其他監督檢查事項
| 現場檢查與書面檢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