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職責
負責查處氣象探測環境保護、施放氣球、雷電災害防護、氣象信息的發布與傳播、氣象資料共享、氣象行業管理、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氣候資源的開發利用、氣象災害的防御等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確保氣象事業健康、快速發展。
二、工作流程
根據《氣象行政處罰辦法》,除可以適用簡易程序當場作出決定的氣象行政處罰外,氣象主管機構實施其他行政處罰均應當遵守以下工作流程。
立案 氣象主管機構在檢查中發現或者接到舉報、控告的氣象違法行為或者移送的氣象違法案件,應當予以審查,并在7日內決定是否立案。需要立案辦理的案件,承辦人員應當填寫《氣象行政執法立案審批表》,并報經本級氣象主管機構負責人批準后立案。
案件主辦人 氣象主管機構對立案的氣象違法案件,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及時組織調查取證。調查取證時,執法人員不得少于兩個。氣象行政執法人員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調查取證 氣象行政執法人員調查取證時,應當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氣象行政執法證件。詢問或者調查時,應當制作筆錄。承辦人員進行詢問調查時,應當允許當事人作辯解陳述,并將情況記入《調查筆錄》,經當事人認可后,簽名或者押印。
氣象行政執法人員在收集證據時,可以采取抽樣取證的方法。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經氣象主管機構負責人批準,可以先行登記保存,填寫《登記保存(封存)通知書》,并在7日內及時做出處理決定。
現場勘驗檢查 由執法人員、法定檢驗(檢定)機構的人員進行,也可以邀請有關技術人員參加。執法人員應當通知當事人到場,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場的,承辦人員在筆錄中記明情況,不影響勘驗檢查的進行。勘驗檢查的情況記入《現場勘驗檢查筆錄》,當事人應當簽名或者押印。
責令限期改正 氣象行政執法人員在查明違法事實的基礎上,依法責令當事人限期改正,并向其下達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
審查 調查終結后,案件承辦人員應當在聽取當事人陳述申辯并制作筆錄后,提出已查明違法行為的事實和證據以及依法給予行政處罰的初步意見,送本級氣象法制機構審查。無氣象法制機構的,由氣象主管機構負責人審查。
氣象法制機構或者氣象主管機構負責人應當對案件以下內容審查:
(一)違法事實是否清楚;
(二)證據是否確鑿;
(三)調查取證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四)適用法律是否正確;
(五)處罰種類和幅度是否適當;
(六)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的理由是否成立。
經審查發現違法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或者調查取證不符合法定程序時,應當通知承辦人員補充調查取證或者依法重新調查取證。
審查終結,氣象法制機構或者氣象主管機構負責人應當根據不同情況,分別提出以下處理意見:
(一)違法事實不能成立,應當撤銷案件;
(二)違法行為輕微的,可以免予行政處罰;
(三)違法事實成立,決定給予行政處罰;
(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由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實施處罰的,應當將案件移送有關部門處理;
(五)氣象違法行為涉嫌構成犯罪的,應當將案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處罰 對于依法決定給予氣象行政處罰的案件,凡情節復雜或者較大數額(≥1000元)的行政處罰,單位的負責人應當集體討論決定,并制作案件討論記錄;承辦人員負責制作氣象行政處罰告知書,在履行氣象行政處罰先行告知的情況下,氣象行政處罰決定書報氣象主管機構負責人批準后送達當事人;
氣象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法律規定的以下事項:
(一)當事人姓名(名稱)、住址(地址);
(二)違法事實和證據;
(三)處罰的依據和內容;
(四)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告知當事人提起復議的部門或者提起訴訟的法院名稱;
(六)加蓋氣象主管機構的印章,并寫明制作日期。
送達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氣象主管機構應當在作出處罰決定之日起7日內,將氣象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被處罰人,并根據需要將副本抄送與案件有關的單位。
受送達人應在送達回執上記明收到日期,并簽名或者蓋章。受送達人在送達回執上的簽收日期即為送達日期。
受送達人拒絕簽收的,送達人應當邀請有關基層組織或者受送達人所在單位人員到場見證,說明情況,并在送達回執上記明拒收理由和日期,由送達人、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把處罰決定書留置受送達人處,即視為送達。受送達人不在,可由其所在單位的領導或者成年家屬代為簽收。
郵寄送達以掛號回執上注明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結案 氣象行政處罰案件自立案之日起,應當在三個月內作出處理決定。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時間的,應當報上級氣象主管機構批準并告知案件當事人。
當事人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氣象主管機構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備案 案件主辦人在下達處罰決定后,應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連同證據目錄等相關材料報送法制主管機構,法制主管機構應自具體行政處罰作出之日起15日內報同級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備案。
下級氣象主管機構對上級指定辦理的處罰案件、適用聽證程序的處罰案件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處罰案件,應當在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訴訟結案后30日內向上級氣象主管機構備案。
歸檔 行政處罰案件應當一案一檔,由案件承辦人員將案件的有關材料立卷歸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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