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部門預算和“三公”經(jīng)費預算說明
部門預算公開信息目錄
一、部門職能職責
二、機構設置
三、部門收支概況
(一)收入預算
(二)支出預算
(三)機關運行經(jīng)費安排情況
(四)政府采購預算
(五)國有資產(chǎn)占有情況說明
(六)預算績效目標說明
(七)“三公”等經(jīng)費預算說明
(八)其他事項
四、名詞解釋
五、部門預算公開表格目錄
六、公開表格附件
一、 部門職能職責
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是協(xié)助市政府領導同志處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根據(jù)《關于印發(fā)〈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職能設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guī)定〉的通知》(衡辦〔2019〕31號)文件,主要職責是:
(一)協(xié)助市政府領導同志審核或組織起草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fā)布的公文。
(二)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三)負責市政府會議的組織和服務工作,協(xié)助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四)根據(jù)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或工作需要,對有關問題進行協(xié)調,提出處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五)辦理中央和省、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批示,并督促落實。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對市政府決定事項的執(zhí)行落實情況,及時向市政府報告。
(六)組織開展人大代表建議、政協(xié)提案辦理工作。
(七)協(xié)助市政府領導同志做好需要由市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fā)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向國務院和省、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信息和情況;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
(八)負責衡陽南岳機場建設、管理和運營的協(xié)調。
(九)完成市政府和市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
本單位現(xiàn)有內設機構19個,在職人員119人,退休人員117人,屬一級預算單位。
三、部門收支概況
按照財政部門要求,2021年部門預算編報范圍為辦機關。
(一)收入預算:2021年初預算數(shù)3150.9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3150.95萬元。
(二)支出預算:2021年初預算數(shù)3150.9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838.75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136.11萬元,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支出74.0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02.08萬元。具體安排如下:
基本支出:2021年初預算數(shù)為2273.96萬元,是指為保障單位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jīng)費以及日常公用經(jīng)費、業(yè)務性商品和服務支出。
項目支出:2021年初預算數(shù)為876.99萬元。
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說明:2021年度本部門年初預算數(shù)為3150.95萬元,比上年增加15.57萬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員數(shù)量增加及工資提標。
(三)機關運行經(jīng)費安排情況:本部門2021年初預算機關運行經(jīng)費共安排499.41萬元,比上年度預算增加37.79萬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員數(shù)量增加。
(四)政府采購預算:2021年初預算數(shù)為296萬元。包含印刷服務30萬元,大院保安轉輔警費用135萬元,物業(yè)管理服務96萬元,大院維護費35萬元。
(五)國有資產(chǎn)占有情況說明: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辦公及業(yè)務用房26254.78平方米;車輛20輛。2021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預算安排購置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套。
(六)預算績效目標說明:本部門整體支出和項目支出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納入2021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的金額為3150.9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273.96萬元,項目支出876.99萬元。
(七)“三公”等經(jīng)費預算說明:2021年“三公”經(jīng)費預算數(shù)263.7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106.7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157萬元、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2021年公務用車購置數(shù)0臺。會議費預算數(shù)37萬元、培訓費預算數(shù)49萬元。
2021年“三公”經(jīng)費預算數(shù)263.7萬元,與上年相同。
2021年會議費預算數(shù)37萬元,比上年減少9.26萬元,減少20%,主要原因是精簡會議;培訓費預算數(shù)49萬元,比上年減少10.07萬元,減少17%,主要原因是各項培訓有所減少。
(八)其他事項。無。
四、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是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維護國家安全、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面的收支預算。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財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改稱“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劃中央收入、上劃省級收入三部分構成。
2.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三公”經(jīng)費:是指商品和服務支出中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
4.機關運行經(jīng)費:機關運行經(jīng)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費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
五、部門預算公開表格目錄
表一:部門收支總表
表二:部門收入總表
表三:部門支出總表
表四:財政撥款總表
表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表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部門預算經(jīng)濟科目)
表七:一般預算基本支出(政府預算經(jīng)濟科目)
表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表九:2021年公共財政撥款“三公”經(jīng)費預算表
表十: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
表十一:專項資金績效目標申報表
表十二:部門整體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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