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312312345/2025-20257688 | 統(tǒng)一登記號 | / | 文號 | 衡政函〔2025〕47號 |
| 公布時間 | 2025-09-30 | 來源 | 衡陽市人民政府 | 信息有效期 |
衡政函〔2025〕47號
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你局《關于收回湖南銘航教育咨詢有限公司16.55畝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請示》(衡資源規(guī)劃字〔2025〕146號)收悉。經研究,現(xiàn)批復如下:
一 、同意你局收回湖南銘航教育咨詢有限公司16.55畝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地塊位于衡陽市蒸湘區(qū)松亭村,發(fā)證面積 11035.53m2(合16.55畝),土地使用權性質為劃撥,登記權利人為湖南銘航教育咨詢有限公司,用途為公共設施用地,登記證號為湘(2020)衡陽市不動權第0083958號,該證項下本次收回土地面積為11035.53m2(合16.55畝)。
二 、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相關補償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第二款規(guī)定執(zhí)行收回。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收回后,你局要按照《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相關規(guī)定做好原土地權利的注銷登記和原土地權利證書的收回工作。
衡陽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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