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編制說明:本年度報告根據國家、省、市政府信息公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編制,內容包括:年度信息主動公開,解讀回應總體情況,依申請公開,咨詢處理,行政復議、訴訟和申訴,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附表部分組成。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總體情況
2019年,在省政務管理服務局的關心指導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縣市區及市直部門的積極配合下,市政府辦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加強政策解讀,回應社會關切、健全工作機制、政府網站集約化建設、深化信息公開領域、優化政務服務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一是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力度進一步加大。以政府門戶網站為依托,今年繼續全面推進行政權力、市場監管、政務服務、經濟社會政策、重大建設項目、減稅降費信息、扶貧工作信息、就業創業信息和教育、衛生和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并做到及時更新。二是信息公開渠道進一步拓展。通過市政府門戶網站、新聞發布會、“12345”政府服務熱線、書記市長信箱、嘉賓訪談、政務微博群、衡陽發布、衡陽全搜索網、掌上衡陽及衡陽群眾APP等形式,完善了公眾與政府間的交流平臺。三是信息公開類建議提案辦理進一步加強。凡涉及公共利益、社會廣泛關注的政務公開類建議提案,市政府辦組織市直相關部門均及時回應,迅速辦理,廣泛接受群眾監督。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一是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的受理機制,規范了工作規程,明確了申請的受理、審查、處理和答復等各個環節的具體要求。按照“誰公開、誰負責信息審查”,“誰公開、誰負責答疑解惑”原則,要求各縣市區、市直各部門對公眾申請較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轉為主動公開的,應當主動公開。2019年,市政府辦共收到依申請公開事項49件,已全部按時按程序辦結并回復,回復率達到100%。二是穩妥處理好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舉報投訴等工作。對申請人提起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舉報投訴等,積極應訴、妥善辦理,較好地化解了各種矛盾糾紛。2019年,市政府辦因政府信息公開被申請行政復議3件,被提起行政訴訟1起,均依法依規進行了辦理。三是做好依申請公開回復信件歸檔。市政府辦對2019年所有依申請公開信件嚴格按照程序報市政府辦領導及市政府主要領導審批,回復處理好后做好信件的備份、存檔工作。
(三)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情況。為防止走過場、搞形式,市政府辦以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和提高工作人員素質為切入點,堅持依法行政,并建立了相關的制度和監督機制。先后制定《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信息公開制度》、《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信息報送制度》,將信息公開考核列入市政府辦年度目標管理考核內容,每季度公開一次信息報送與采用情況。對群眾來電、來函、來訪反映的相關問題,我們嚴格實行限時辦結、首問負責、跟蹤落實和效能考評等制度。市政府辦領導還不定期召開會議,聽取意見,對好的建議及時采納,對存在問題及時糾正,促進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良性開展。
(四)平臺建設情況。加快政府網站集約化改造,按照國省有關要求,我市由市財政投入資金,加快推進全市政府網站群集約化升級改造,并在年底前將衡陽市政府網站群全部升級改造完成。
(五)編制好政府公報。市政府辦由市政府研究室負責,對市政府領導的重要活動、講話及以市政府(辦)名義下發的文件編輯到《衡陽政報》,每月1期,及時在衡陽市政府網站政府公報欄目發布。
(六)做好回應社會關切。為進一步做好涉及我市政府網站的網民留言辦理工作,規范留言辦理程序,提高辦理質量。2019年,市政府辦公室共收到網民留言82起,已全部按時辦結,回復率達到100%。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制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
規章 | 0 | 0 | 0 | |
規范性文件 | 13 | 13 | 13 |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許可 | 0 | 0 | 0 |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0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0 | 0 | 0 |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
政府集中采購 | 11 | 297.17萬元 | ||
注:因機構改革職能調整,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信息已相應遷出。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申請人情況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49 | 42 | 3 | 0 | 0 | 4 | 49 |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三 、 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38 | 36 | 0 | 0 | 0 | 2 | 36 |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2 | 1 | 0 | 0 | 0 | 1 | 2 |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 | 1 | 0 | 0 | 0 | 0 | 3 | ||
3.申請內容不明確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復申請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處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七)總計 | 46 | 1 | 0 | 0 | 0 | 2 | 49 |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注:因多數依申請公開件并非“一事一申請”,一件申請中往往有多個申請事項,故“辦理結果”的數量大于收到申請件的數量。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
結果維 持 | 結果糾 正 | 駁回申 請 | 尚未審 結 | 總 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 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駁回起訴 | 尚未審結 | 總計 | |||||
0 | 1 | 2 | 0 | 3 | 0 | 1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問題:一是部分人員公開意識有待進一步增強;二是公開主動性還需進一步提高;三是政策解讀與回應交流需要更加便民、“接地氣”;四是公開渠道需要進一步拓展。為此,2020年,我們將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以改進:
(一)抓好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貫徹落實。一是加強全辦干部政務公開業務培訓,加強政策理論學習和業務研究,準確理解掌握新修訂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準確把握政策精神和工作要求,提升做好政務公開工作能力水平。二是切實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依法依規及時開展好依申請公開工作,及時回應群眾關切,保障公眾依法行使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三是進一步完善政務公開工作制度,并加強監督指導。
(二)以市政府網站為主抓手做好政務公開工作。嚴格落實網絡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強化衡陽黨政門戶網站作為信息公開第一平臺作用,強化與當地主要新聞媒體、主要新聞網站、重點商業網站的聯動,充分運用新媒體手段拓寬信息傳播渠道,完善功能,健全制度,加強內容和技術保障,將黨政門戶網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信息公開平臺、更加權威的政策發布解讀和輿論引導平臺、更加及時的回應關切和便民服務平臺。
(三)持續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優化完善信息公開審核發布機制、保密審查機制,持續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拓寬信息公開渠道,全面加強主動公開工作,強化依申請公開管理和服務。積極組織開展培訓,規范信息發布流程,強化信息發布更新,加大政策解讀力度,及時做好熱點回應,建立健全考評機制,全面提高政府透明度。
(四)進一步強化指導監督。繼續加強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培訓,不斷提高信息公開的數量和質量。積極借鑒先進地區政務公開工作典型經驗,進一步完善公開制度,增強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斷加大政務公開工作績效考核分值權重,進一步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促進公開工作規范有序開展。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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