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范圍說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向本機關申請公開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反映本行政機關機構設置、職能、辦事程序等情況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公開的。具體如下:
1、行政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2、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
3、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信息;
4、財政預算、決算報告;
5、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
6、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
7、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
8、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
9、扶貧、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
10、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11、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情況;
12、城鄉建設和管理的重大事項;
13、社會公益事業建設情況;
14、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遷及其補償、補助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
15、搶險救災、優撫、救濟、社會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況。